剖腹產割傷膀胱8厘米 威院產婦帶尿袋半個月
生育對準媽媽來說是「十級痛」,然而有選擇開刀分娩的孕婦,卻被「誤傷」膀胱而苦不堪言。《東呼即應》接獲一名準媽媽申訴,指早前在公立醫院剖腹分娩,但醫生開刀過程中傷及她的膀胱,出現長約8厘米的傷口,雖然女兒平安出世,但媽媽就需要接受修補手術,又要住院長達半個月,更需背負着尿袋,令她對本地公營醫療感失望,家屬亦不滿院方沒有給予合理解釋。院方回覆指,產婦在剖腹產期間出現膀胱受損屬於不常見的併發症之一,惟該個案並不涉及醫療失誤。
現年34歲的鍾太,今年4月在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接受剖腹產手術生孩子,手術期間膀胱竟然多出一條8厘米的傷口,令她和丈夫感到震驚及不解,丈夫鍾先生憶述當時陪同太太在手術室接受剖腹產,但是中途醫生要他離開,做完手術才被告知手術過程中膀胱有輕微損傷,追問下才獲告知有一處大概有8厘米,整個膀胱撕裂的切口。他質疑醫生為何不第一時間告知太太膀胱有損傷,而是要求他離開,又指在手術後第二日,他與太太主動找到威院病人聯絡主任辦公室的主任投訴,醫管局始知此事。
鍾太表示,她身體一直很健康,從來沒有做過手術,子宮或者膀胱均沒有問題,而別人正常在香港剖腹產後三、四天就可以出院,她要在醫院住半個月,期間既沒有家人照顧,還要拖着尿袋,下不了床,整個過程特別痛苦。她續指本身一個正常的器官受損,功能肯定較以往差。她又指經過這件事後,對這家醫院,以至香港的醫療都非常失望,尤其是今次是她的第一胎,日後要生第二胎會增加她的恐懼及風險。
鍾氏夫婦想弄清楚醫生開刀過程為何導致膀胱受傷,但醫院給他們的書面回覆只寫「在膀胱頂部發現了一條8厘米的橫向撕裂」,並沒有解釋出現撕裂的原因,二人對此表示難以接受。鍾先生指,主管醫生一直強調這是正常的手術併發症,但正常來說最多是擦傷膀胱,輕微損傷都可以接受,但今次手術徹底將膀胱切開,8厘米這個範圍實在太大,加上做完手術醫生告知鍾先生手術第一刀割錯了,第二刀才割到子宮把嬰兒剖出來,後面再修補膀胱。鍾太亦強調,自己是正常身材,不會因肥胖而看不到器官,現在身體有一條疤痕,體內有兩個傷口,容易發生黏連,不但影響小便,亦影響日後生育。
《東呼即應》就投訴個案向威院查詢,院方發言人回覆指,手術期間醫生按照程序於病人肚臍下方,恥骨上方的常規切口範圍進行剖腹,然而醫生未能順利切入腹腔,需轉移其他位置繼續切入,病人其後順利誕下嬰兒,醫生檢查病人盆腔時發現膀胱有約8厘米撕裂,隨即召喚泌尿婦科醫生施行膀胱修補手術及進行膀胱滲漏測試,病人術後情況穩定,膀胱沒有滲漏情況,院方再提到剖腹產期間出現膀胱受損是不常見的已知併發症之一,根據文獻發生率為0.08%至0.94%,認為有關個案不涉及醫療失誤。
醫院管理局回覆查詢時指,希望公眾理解,孕婦在分娩過程中或生產時的嚴重併發症或死亡,有可能涉及不同的風險因素,其中包括孕婦的懷孕狀況及自身健康問題,不一定與醫療程序有關。又稱過去兩個年度,只接獲一宗孕婦於分娩過程中死亡的報告。經調查後,有關個案的死亡原因與孕婦的自身問題有關。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則指,公立醫院發生重要風險事件及醫療風險警示的事件,共有11種情況是醫護人員必須要呈報,而其他的情況就視乎醫護員臨床的判斷,如果是常見的已知的併發症,就不會上報了,但是如果是有其他風險的問題,或是有其他判斷失誤,亦可以選擇去上報。
至於如果病人要去申索,他指通常就要找一個相關專科的專家,尋求專家意見,去判斷這個情況是屬於醫生疏忽,也就是說涉事醫生作出低於可以接受的治療的標準,或者是已知常見的併發症,如果是併發症就無法追討,所以最主要是要找到一個專家去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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