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每年接逾3000宗電訊服務投訴 有個案被收廿萬漫遊費
消委會表示,過去兩年每年均接獲逾3000宗與電訊服務相關的投訴,而今年首6個月接獲1340宗相關投訴,比去年同期輕微下跌8%,當中最多涉及消費爭議,包括漫遊收費、服務合約完結後仍收取費用等,其次是涉及更改或終止合約,以及服務質素;而投訴調停成功率達70%。
投訴中金額最高的個案涉及漫遊數據服務,投訴人外遊期間被收取巨額漫遊數據費,不滿電訊公司未有提醒客戶。
消委會表示,投訴人於前年因要前往約旦出差,在港購買漫遊數據通行證,誤以為可於約旦使用,但回港後發現被收取20萬元漫遊數據費。投訴人向電訊公司查詢後,才知道漫遊數據通行證不覆蓋約旦,不滿意公司未有在使用漫遊服務期間提醒用戶有關收費。
事主向消委會作出投訴,但由於他是使用以公司名義開立的商戶電訊服務帳戶,超出消委會可處理的範圍。消委會建議投訴人諮詢法律意見,投訴人曾表示會考慮聯絡通訊事務管理辦公室。
長者捲電訊消費爭議呈上升趨勢
其中一宗投訴,有電訊商員工向80多歲長者,銷售每月收費約600元的電訊合約,涵蓋基本月費、副卡號、兩組漫遊數據通行證等;投訴人質疑員工明知長者不需要副卡,亦沒有外遊習慣,卻推銷不合適且價格高昂的服務,多項服務性質亦相近,涉嫌過度銷售,要求商戶更換合適的月費計劃,或無條件終止合約。公司表明門市職員已向客戶解釋所有條款,最終經消委會調停後,公司同意取消所有副卡及增值服務。
消委會指,長者使用通訊服務相關投訴有上升趨勢,因為長者開始多用通訊軟件、上網等,建議家人陪同給予意見,又提醒長者簽約或續約前看清楚合約條款,商戶亦應照顧長者需要,清晰解釋條款,並提供紙本合約和放大合約字體。
租Wi-Fi蛋海外使用 有投訴涉續約爭議
有投訴人租借Wi-Fi蛋在日本使用,涉及租金押金共1120元,但抵達當地後裝置無法連接當地網絡,重啟裝置仍無法連接,公司確認將全額退款,但指按服務條款,押金會在還機日起計365個工作日後退還。消委會介入後未能聯絡公司,建議投訴人諮詢法律意見,考慮透過其他法律途徑,例如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
消委會指,押金金額視乎Wi-Fi 蛋類型,個案中1000元收費合理,但公司應該在顧客還機後盡快退還押金,需時365個工作日並不合理,又提醒消費者租借前要了解清楚退款詳情。
消委會籲業界加強員工培訓 並按守則與客戶續約
另外亦有投訴指家居寬頻服務合約屆滿時,未有如以往一樣獲來電邀請續約,主動查詢才知道已按合約自動續約。公司表示曾向投訴人發出續約通知書,列明不同意續約通知期,消委會介入後,公司同意無條件終止合約。
消委會提醒業界加強員工培訓,按消費者的實際需要提供合適的計劃,加強服務質素及技術支援,並設立合理退款安排,切實保障消費者權益。消委會又指,根據香港通訊業聯會守則,電訊商應獲客戶確認接受自動續約,才可安排自動續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