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客5800萬女董事被判160小時社服令 官指首見被告還清鉅額涉款
本地券商香港宏僑的唯一董事兼股東岑琪,涉嫌在8年間,偷竊14名客戶的股份和據法權產,涉款逾5,800萬港元。她於早前承認7項盜竊罪,今於高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法官陳慶偉指,相信被告全因護子心切才以身試法,又指自己擔任法官多年,首次見到有被告能完全還清如此鉅額涉款,且有事主為她撰寫求情信。陳官認為被告有真誠悔意且本案情況特殊,故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服令。
現年89歲女被告岑琪,承認7項盜竊罪。辯方今求情時引述報告指,被告極度後悔犯案,並願意接受任何時數的社服令,報告亦指被告仍適合在不同機構履行社服令。辯方早前求情曾稱,被告因兒子欠下財務公司債項,她要替兒子還款才犯案,兒子於案發後身故,被告於事後已盡其所能,清還全部款項。法官當時看到被告用英語撰6的求情信後,亦大讚被告英文水平一流,並笑言甚至比他自己還好。
法官今判刑指無可爭議是本案案情嚴重,被告8年來盜用客戶大量股票,部份事主為被告畢生客戶及朋友,嚴重違反誠信,一般要判處即時監禁。不過法官指本案情況特殊,被告確有真誠悔意,且能還清全部款項。法官相信被告以身試法全因護子心切,疼愛欠債兒子不惜用上非法手段,其處境可以理解。因此法官最終決定判處社服令。
香港宏僑投資有限公司為小型證券交易公司,原由被告的父親所有,被告於2004年接手經營,79名客人大多為被告的友人及老主顧。被告承認在2011年10月1日及2019年10月31日,在香港偷竊據法權產及不同有限公司的股份。7名客戶損失金額由155萬港元至超過2,300萬港元,合共超過5,800萬港元。被告於2020年3月被捕。警誡錄影會面下,被告稱宏僑是一間細公司,她是唯一董事兼股東,包括她在內,只有5名員工,至於活躍客戶,則有約20人。被告承認挪用了部份公款償還債項,並偽造文件掩飾。
案件編號:HCCC 34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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