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神棍謬稱「跟我X愛可拿修羅氣」 強制性交又詐財下場慘了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七情六慾乃人之常情,但若因此對他人強制性交、甚至使出詐欺手段得逞,恐承擔嚴重代價。嘉義地院近日就接獲1樁詐欺、強制性交罪,被告戊姓男子經女友介紹後,結識了身體微恙、且相信鬼神之說的丁女;豈料,戊男竟利用被害人心理弱點,宣稱要為丁女及其家人,辦理驅魔儀式、還謊稱曾擔任員警取信於人。戊男藉此強制性交丁女3次、還從丁女家人手中詐財,法院審酌案情後,合併判刑14年5月。
判決書指出,戊男基於強制性交之犯意,於2024年11月20日起,以LINE暱稱「麒麟」聯繫丁女,並宣稱「我有派修羅保護妳」、「妳跟我X愛,可以拿到我的修羅氣」、「妳是我前世的妾,跟我X愛,可以壓制體內的魔」等語。後來又以LINE暱稱「泰迪」之虛偽身分,假冒「靈學師父」,向丁女謊稱「妳家有很多鬼,必須跟『麒麟』性交,用『麒麟』身上的氣息保護家人」等語。
豈料,丁女竟然信以為真,遂於戊男在同年25日晚間10點多,相約於汽車旅館房間內;不過,面對戊男伸出狼爪,丁女仍表達反抗意願,但最終仍遭強制性交得逞。判決書續指,幾天之後,戊男繼續以LINE聯繫丁女,宣稱「我可消除妳身上的黑氣」、「我去妳家抓水鬼身體很不舒服,需要妳幫我消除身上的魔」,讓對方再次信以為真,並於同間旅館再次強制性交。
連續兩次得手,竟讓戊男食髓知味,今(2025)年2月12日再次傳訊丁女,宣稱「妳體內有黑氣聚集,我先跟你性交;妳體內黑氣傳輸到我體內,我再跟另1人性交吸取其體內好氣,再將好氣傳給妳,所以必須3個人同時性交」。丁女再次被騙,兩人隨後於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戊男還拍下整個過程。
不僅如此,戊男還先後以「我需要刺青增加神力來幫妳們家驅魔,妳們要贊助刺青費」、「幫妳們辦辭祖儀式,將日本鬼引出來」、「妳犯天條,我要購買金紙燒給妳們家的神明」等理由,先後向丁女及其家人詐欺取財數次。過程當中,戊男還不斷向丁女佯稱曾擔任員警,並展示手銬、子彈、空氣槍、短槍及刑警背心等物,以此取信丁女及其家人。
根據上述情事,法官於判決書中大篇幅批評被告,為逞一己性慾及貪圖不法利益,明知現代人或因至親、或因個人生活經驗,難免基於「寧可信其有」念頭,對於怪力亂神之事,並無能明確識別真偽之能力;且宗教對於台灣社會而言,實乃常人尋求心靈寄託之途徑之一,於面臨人生困境時,不免有求助神明之情形,被告竟基於強制性交及詐欺取財犯意,大肆利用丁女心靈脆弱之時犯案。
法官續指,被告刻意在丁女及其家人面前,營造具神通力,可看見前世、神鬼,並有與鬼神溝通及驅魔能力;以及,佯稱曾具有員警身分,並透過展示槍彈等方式、話術,使丁女陷於心理無助之狀態,而與被告發生性交行為、並向其家人詐欺取財。法官批評,被告所為,不僅藐視並戕害丁女身心,使其承受性自主決定權、身體自主權及財產權均遭受剝奪、侵犯之不堪;並使丁女之家人承受相當之痛苦及財產上損害。
法官也認定,雖然事後坦承犯行,可能具備悔悟之情,但卻未與受害者達成調解、未賠償後者受到的損害;並且,還參酌被告具有前有強制性交、以及其他犯罪紀錄等前科素行,決定以資懲儆。
總結上述,嘉義地院判定戊男至少涉犯3次《強制性交》罪、3次《詐欺取財》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4年5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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