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愛座走入歷史! 交通部公布「優先席」圖示增1類別
立法院會7月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修正草案,將「博愛座」改名為「優先席」,適用對象將「老弱婦孺」刪除,修正為「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而交通部近日預告修正《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除將「博愛座」之用語修正為「優先席」外,並公布「優先席」統一圖示,增加一類身體不適圖案。
過去《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3條規定,大眾運輸工具應規畫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以及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的火車、高鐵、捷運、公車等,應設置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之博愛座。
為避免爭議,朝野立委紛紛提案,立法院會日前三讀通過博愛座更名為「優先席」,刪除原先規定的「老弱婦孺」對象。
三讀條文規定,大眾運輸工具應規劃設置便於各類身心障礙者行動,以及使用之無障礙設施及設備;未提供對號座之大眾運輸工具,應設置供身心障礙者或有其他實際需要者優先乘坐之「優先席」,其比率不低於總座位數15%。另外,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請交通部就優先席標示訂定統一圖示,供各大眾運輸工具業者運用。
而交通部為配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本月20至27日預告修正《大眾運輸工具無障礙設施設置辦法》,以利各大眾運輸業者能儘早將全部車輛「博愛座」標示更換為「優先席」圖示。
交通部也公布「優先席」之統一圖示,相較於過往的「博愛座」圖示,除了名稱已修正外,圖示方面也多了一類「身體不適」圖案。
台鐵EMU800型部分編組及EMU900型區間車,均已將「優先座」納入標示,其餘車型待相關子法修正及交通部統一訂定「優先席」標準圖示後,各型區間車再全面配合更新圖示。
高鐵則已著手將「博愛座」之文字標示,陸續更換為「優先席」並移除舊圖示。目前企業網站、車廂前後端旅客資訊顯示器文字內容已完成更新,將持續更換車站候車座椅、10至12車座位上方貼紙、自由座車廂頭靠墊等處之文字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