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年增3天國定假日!1族群還會再多放2天
[NOWnews今日新聞] 今(2025)年下半年,增加教師節(9月28日)、台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10月25日)、行憲紀念日(12月25日)三天假,勞動部表示,8月23日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經勞動部公告指定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應放假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應予以放假1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該工作日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之工資,以及原住民在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尊親屬的歲時祭儀放假日期中,可擇定3天放假,比原定的1日多了2天。
勞動部表示,「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已於今年5月28日經總統制定公布,勞工的國定假日將增加4日,分別為「農曆12月末日之前一日(小年夜)」、「9月28日孔子誕辰紀念日(教師節)」、「10月25日臺灣光復暨金門古寧頭大捷紀念日」及「12月25日行憲紀念日」,勞工每年將會有16日國定假日。以今(114)年度下半年(7月至12月)而言,勞工將新增3日國定假日。
勞動部表示,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即國定假日),均應休假,工資照給;勞工如同意於當日出勤,雇主應加倍發給工資。又國定假日如剛好遇到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應於其他工作日補假,補假期日由勞雇雙方協商排定。
此外,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第5條及第6條亦明定「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及徵詢各該原住民族部落意見後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原住民可依其族別歲時祭儀擇定3日(原為1日)放假。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具有原住民身分之勞工,得於其本人、其父母或配偶所屬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中擇3日放假,並持原住民民族別證明文件(例如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向雇主提出,雇主即應依規定給假並給薪,以保障其休假權益。
勞動部另表示,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布7月26日(星期六)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及8月23日(星期六)為「公民投票日」,該二日業經勞動部公告指定為勞動基準法第37條所定應放假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應予以放假1日,所稱放假「1日」,指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該工作日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之工資。
也就是說,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休息日或例假之勞工,本得行使投票權,不另給假。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休息日」出勤者,則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規定計給休息日出勤工資。勞動部特別提醒,行使投票權為公民之權利,雇主不得妨礙勞工投票;由於投票權僅得於投票當日行使,其性質與一般休假日(國定假日)有別,該放假日不得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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