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L圖表】核三除役在即,核電廠若想延役要經過哪些流程?6個QA一次看懂
全台唯一一座目前仍在運轉的核三2號機,因屆滿運轉年限40年,預計2025年5月17日要除役,台灣將走向核電歸零。
但除役前夕立法院三讀通過《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以下簡稱核管法)修正,核電廠運轉年限由原本40年,經延役最長可達20年,也放寬核電機組申請換照規定,讓原本將劃下句點的核電再掀討論。
本次修法究竟修改了什麼?核電廠若想延役又要經過哪些流程?我們整理以下QA,帶你一起來了解。
《核管法》修法修改了什麼?
根據《核管法》第六條修正案,本次修法有三大重點,主要是針對核電廠運轉年限、申請換照期限及條件做調整。
首先是申請換照期限,過去第六條規範,若要申請核電廠延役,需要在主管機關規定之期限內提出申請,也就是在運轉年限屆滿前5~15年就要提出申請,若未取得換發執照,就必須在執照到期時停止運轉。但本次修法將原先的申請期限規範調整為在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都可以提出申請。
再來是核電廠運轉年限,過去法令並未特別針對換發執照後的運轉年限做規範,此次修法明定「換發之運轉執照,有效期間自執照生效日起算,最長為20年」,代表通過延役的核電廠,整體運轉年限將從原先的40年,最長可延長運轉至60年。
除此之外,本次修法也新增核電機組重啟條款,即使已超過原定運轉年限,只要主管機關確認核子反應器設施無安全顧慮並審核同意換發執照,就可以繼續運轉。
核電歸零再添變數?回顧台灣過去核能政策轉變
這並不是台灣核能相關政策第一次面臨轉彎,《關鍵評論網》2024年製作「核能如何轉了彎?核電復興下,台灣如何選擇?」專題,便有梳理了台灣過去40年的核能政策轉變始末,可以發現隨著政黨輪替,核能政策經歷多次轉變。
核能發電對台灣影響多大?
面對國人用電需求上升,根據《聯合報》報導,國民黨立委葛如鈞主張,《核管法》修改後,為台灣能源安全保留彈性,讓政府在面對供電挑戰時,可多一項可用的政策工具。
究竟核能對台灣發電影響有多大,從歷年個能源發電占比來看,核電在90年代初期曾一度佔據台灣發電近40%,但近年逐漸隨著多元能源發電選擇及核電廠除役而下滑,2022年被再生能源超越,2025年3月以前佔比僅3.4%。
相較於核能,台灣再生能源近年有顯著成長,至2025年佔比已達14.6%,其中以風電與光電為主要來源。而被視為「灰電」的燃油與燃煤曾佔比超過6成,近年則逐漸由天然氣取代,成為台灣主要發電來源。
核電廠若要延役要經過哪些流程?
根據台電與核安會資料,台灣目前僅有核一廠曾提出延役申請,但在核安會完成審查前就撤回,因此台灣目前不曾有核電廠成功延役。
根據核安會審查記錄及地球公民基金會整理,核電延役流程首先要由經營者(台電)提交延役計畫申請,並將相關文件交由核安會審查。
核安會將會針對文件內容及整體核電廠老化情形及安全狀況進行評估與分析,同步進行文件內容及廠區實際的視察。除此之外,也會邀請美國專家顧問協助審查。
經審查通過後,還要取得地方政府許可,並根據延役計畫進行核電廠相關設施、零件的採購與安全的補強,並經核安會再次安全測試通過後,才能開始運轉。而根據核一先前送件審查時間紀錄,光是核安會審查就長達7年左右的時間。
除此之外,環境部長彭啟明14日在社會福利與衛生環境委員會備詢時也回應,目前未明文規定核電廠延役是否需要經過環評,預計下半年會推動修法。
核電廠有可能可以重啟嗎?
台灣目前有3座曾經商轉的核電廠,核四則在建設完成後封存,未曾啟用。其中核一、核二廠陸續在2018至2023年停止運轉並進入除役階段。核三廠1號機在2024年7月停機除役,2號機則預計在5月17日停機除役。
針對修法後主管機關可對已過運轉年限的核電機組申請換發執照再次運轉,目前正在除役階段的核一廠、核二廠成為可能目標。然而,若檢視核廢料處理情形可發現,目前核一、核二廠乾式儲存設施皆未啟用,因此曾經使用過的核子燃料仍貯存在廠區內的燃料池裡,且都已屆滿貯狀態。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核安會時任主任委員陳東陽2024年接受立委質詢時回應,無論除役或延役,乾式貯存設施必須興建啟用,才能接續相關作業。
執政黨如何回應《核管法》修法?
《核管法》三讀通過後,再引起核電延役討論,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13日表示,《核管法》修法和核三廠二號機17日除役沒有關聯,除此之外,所有延役需求,政府也必須進行安全檢查等評估,且修法還沒有細部配套,因此目前政府針對核三廠「沒有延役規劃」。
核安會表示,核電機組若要延役,需由經濟部、台電公司等主管機關及經營者提出換照申請。
根據《中央社》報導,賴清德總統14日也在民進黨中執會表示,核三廠2號機不可能在未經實質審核下,「直接延役」或「立刻重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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