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願意審判被直播嗎? 逾4萬網友表態 結果揭曉
有立委提出《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力拚推動「法庭直播」,引起社會熱議。有人認為,直播有助提升司法透明、公信力,讓民眾更理解審判過程,也可防止不當干預;但也有聲音擔憂,直播恐影響被告的公平審判權,對被害人與證人的隱私構成壓力,甚至使法庭淪為媒體操作與網路公審的舞台。如果你是重大案件當事人,你願意讓審判被直播嗎?LINE TODAY邀請你一起參與投票討論,思考司法透明、證人與當事人權益,以及法庭公開尺度與公平審判之間,該如何取得平衡。
LINE TODAY在首頁進行「若你是重大案件的當事人,你願意讓審判直播嗎?」網路投票,截至6月14日中午12時有超過4萬名網友參與,有56.87%的網友認為「願意,讓審判更透明公開,避免黑箱作業,有助還原事實」,43.13%的網友則表示「不願意,涉及隱私,網路輿論壓力恐影響證人態度及審判公正性」。
有網友提出看法,Kitty劉二小姐留言表示:「應該依受害者的意願決定是否公開受審,有些案件公開對受害者是二次傷害,但是加害者就請不要馬賽克,一定要公佈名字及長相,法律應該是要保護遵守法律受害者,而不是保護加害者的隱私權益!」獲得極高關注及迴響、O wei則提到:「其實國外有直播審判的法庭,並不是像這種提問,用一刀切的方式,而是針對案件內容來做區分。例如婦女、少兒,暴力等案件是不可直播的,但如詐欺、貪污等,則是必須直播」。也有網友直言「人民對司法機關的信任度已經低落到跟極權國家相差無幾了,更應該公開透明化讓所有人檢驗所謂司法正義到底還存不存在?」表示出對司法體系的不信任與不滿,認為缺乏透明機制讓人民難以信服審判結果。張秀玲也指出,「非常贊成法庭直播,這樣對法官也比較有約束力。」、「我想這還要看有沒有涉及公共利益。比方像政黨黨魁這類與很多人的期待結合,或者貪污攸關民眾權益等,他們的審判就應該直播受公評。」
提出不同觀點的網友則表示,「民眾根本也無法判斷證據的有效性,更何況有些證據即使攤開,也有人視若無睹質疑!沒有一點法學背景的我們,真的能好好參與一場審判嗎?最後只會淪為各說各話的民粹。」、「別忘了輿論會殺人,大部分情況下加害者、受害者是誰很分明,但加害者不是加害者,受害者不是受害者時,直播是會殺人的。最簡單的例子“me too”事件多數是真的,極少數是陷害,如“龍龍事件”受害者是誰呢?一審結果出來前不建議公開。」、玉清境天之羅偉邦指出,「法院審理案件都有開放旁聽啊,若是關心就去旁聽,因為一旦開放直播有些涉及隱私的案件怎麼辦!想關心就去旁聽吧!」、「沒開過庭的人,大概都會同意吧!當自己變成當事人的時候,就知道要不要公開了,這會影響到你的下半輩子。」
LINE TODAY 「若你是重大案件的當事人,你願意讓審判直播嗎?」投票活動已結束。最終投票結果與更多網友意見也歡迎上投票頁面查看。想表達個人看法與觀點,想與不同人參與主題討論,歡迎上LINE TODAY焦點,每日一投讓你重要議題不缺席,暢通同溫異溫層。你的一票就是啟動對話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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