籲朝野加速通過「青年基本法」 4本土小黨籲:納入18歲公民權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立法院教文委員會於今(14) 日逐條審查「青年基本法」。時力、台灣基進等4小黨、世代共好協會召開記者會呼籲,跨黨派理性審查並儘速通過,讓該法成為青年發展的母法,回應青年需求、確保以青年為主體的政策基礎,並將18歲公民權納入條文。
時代力量副秘書長劉品辰指出,對比去年底在民眾黨前立委吳春城主導下快速通過的「壯世代促進法」,顯示台灣政治存在世代不正義的資源錯置。該法為社會中掌握權力、資源的壯世代們爭取更多話語權,卻忽視青年與三明治世代的壓力與處境。時代力量與世代共好協會曾提出廢法請願案卻也遭忽視。
劉呼籲,立法院應比照對待「壯世代促進法」的態度,儘速完成立法。同時,時代力量也主張,青年參與機制應法制化、行政院層級設跨部會青年事務機構,以及將18歲公民權納入條文。他強調,當18歲青年已能當兵、納稅、承擔義務,卻被排除在投票權之外,是民主的矛盾與不公。
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支持三大立法精神包含,一、將青年事務提升至基本法層級;二、將青年權益保障列為國家施政重點;三、建立各級政府青年事務行政體系。同時提出兩項主張,其一為「青年積極賦能」,透過憲法法庭釋憲保障18歲投票權;其二是地方成立「青年民主審議會議」並賦予法案副署權,讓地方立法須經青年審議會議副署。
王興煥強調,近年青年對民主政治價值信念下降,政治冷感上升,這是自由民主體制的重大危機。「青年基本法」不只支持青年事務,更要讓青年直接參與決策,擁有完整投票權與立法參與權,提升政治效能感,加入「起造民主」行列,挽救民主。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秘書長何語蓉提及,現行青年參與機制多流於形式,「青年基本法」應明文規範回應義務與時限,讓建議能系統化處理,並標準化中央與地方機制;同時,行政院應設專責機構,整合文化、勞動、住房等跨部會政策,並補足15至17歲政策空白。
台灣綠黨共同召集人甘崇緯表示,「青年基本法」可扭轉現況,保障青年在政策、法規與計畫制定的發言權與參與權,並推動就業、居住、健康、文化及國際交流等權益。綠黨並主張將18歲公民權寫入條文,讓青年真正擁有影響政策的權利。他強調,沒有青年參與,就沒有未來的民主,綠黨將持續行動,確保青年有改變台灣的力量。
世代共好協會秘書長黃種賢也提出八大訴求,一、明確將青年定義為18至35歲;二、提升中央青年事務層級,設立「青年發展委員會」或「青年發展處」;三、青年諮詢與公共參與機制入法;四、22縣市均設青年參與機制;五、每三個月至少召開一次「青年事務發展會報」;六、藥物濫用與詐騙防治應由專法處理,維持母法定位;七、建立定期全國性青年需求調查;八、將8月12日訂為「全國青年日」。
黃種賢強調,凡是青年的問題,也都是關乎世代的問題。青年不是不成熟的幼體,而是具能動性的社會成員,應被肯認其能力與主體性,未來的台灣社會,必須由青年共同參與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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