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男變身靈媒!騙妹「跟麒麟交合驅鬼」 衝摩鐵3次還拍片
嘉義一名男子假借宗教與警察身份,自稱具備通靈、驅魔能力,對信仰鬼神的女子A女進行性侵及詐財。法院審理發現,男子於一年多內3度性侵A女,並以「改運」、「通靈儀式」等理由,詐騙A女家人共1萬8500元。經嘉義及彰化檢察署合併偵辦,法院一審判處男子有期徒刑14年5個月,並沒收相關犯罪工具及性影像資料。
根據判決書指出,男子透過女友介紹下認識A女,得知A女身體不適且信仰鬼神後,竟向對方表示自己具備通靈驅魔能力,還謊稱過去曾任刑警,甚至多次向A女及其家人展示子彈、手銬及仿真槍械,以博取信任。男子接著以LINE暱稱「麒麟」與A女聯繫,對話中透露,「我有派修羅保護妳、妳跟我做可以拿到我的修羅氣」;另外,男子還以「泰迪」暱稱假冒靈學師父,告訴A女,「妳家有很多鬼,必須跟麒麟性交,用麒麟身上的氣息保護家人」。
判決書提到,面對男子的說法,向來深信鬼神論的A女信以為真,結果被男子載往汽車旅館,性侵過程也全被錄下。最離譜的是,男子更進一步以「改運」、「通靈儀式」等理由,向A女的妹妹、弟弟及母親詐騙台幣1萬8500元。全案在A女報警後曝光,嘉義與彰化檢察署隨即合併偵辦並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時,檢附LINE對話、搜扣照片、證人證述及光碟影像等完整證據。法官指出,被告利用受害人心靈脆弱時刻行騙,嚴重侵害性自主權與財產權,並造成家庭精神創傷。雖被告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人和解或賠償,加上有前科,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4年5個月,並宣告沒收手機、刀械及詐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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