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上路30次!花蓮男拒繳40萬罰單 遭查封土地怕了
花蓮縣壽豐鄉1名蘇姓男子,從15歲開始,就無照騎機車上路,18歲還無照開車,經過警方統計,他的違規無照的次數,高達30次,根據目前監理站所執行的案件,蘇姓男子約有40萬元的罰鍰,全都欠繳,直到執行署,要查封他名下農地,才肯乖乖繳錢!
員警VS.蘇姓男子說:「(你沒打方向燈),有啊,(沒有啊),我剛有打。」叭你沒打方向燈,有啊沒有啊,我剛有打,騎士才剛起步路口轉個彎,沒想到就被員警攔下盤查。員警VS.蘇姓男子說:「(沒有駕照),(有沒有喝酒),沒有。」被員警一查還發現,竟然是名無照駕駛,違規上路多達30次。
員警VS.蘇姓男子說:「這什麼時候要繳,(7天後,30天內),(記得要到監理站做繳費喔)。」員警會特別提醒,就是因為男子,先前積欠的罰鍰都沒繳,根據警方調查,21歲的蘇姓男子,在15歲時騎機車無照上路,18歲又無照開車,從108年到114年3月,無照紀錄機車10件汽車20件,累計罰鍰高達60萬元,不過目前監理機關執行的案件,只有111年到112年,總計約40萬元罰款,男子全都沒繳。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執行官邱俊諭說:「我們在受理後,就立即清查其名下的財產狀況,發現他名下沒有任何的所得,薪資,存款,只有兩筆位於壽豐鄉的土地。」執行署花蓮分署執行官邱俊諭,立即清查名下財產狀況,發現沒有任何所得薪資存款,只有土地,直到要被查封土地,男子才肯繳錢,但他說自己沒錢,跟執行署商討之下,分成4期找來爸媽幫忙把錢繳清。
花蓮縣交通警察隊業務組長吳宗翰說:「駕駛人5年以上,違反2次以上無照駕駛,依照遁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第21條第2項規定,會加重罰鍰。」花蓮交通隊業組長吳宗翰,男子連續違規無照上路,還都開家人的車,要是家人知情再把車借給他,也會連帶受罰被吊扣牌照,相關單位強力執行,就是要提醒民眾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