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碎屍案」今日首開庭!張介宗否認殺害3婦,稱:已簽器捐沒理由殺人
高雄73歲男子張介宗涉嫌連環殺害3名年逾七旬的女性,並殘忍分屍、棄屍,引發社會震驚。高雄地院今(14)日首次召開準備程序庭,3名受害者家屬全數到場,卻沉默不語。檢方指控張男手段兇殘,已求處3個死刑,但張介宗全盤否認犯行,甚至辯稱自己早已簽署器官捐贈,「沒有理由殺人」。
高雄「碎屍案」3名婦人慘死
檢警調查,張介宗涉嫌於2024年11月29日殺害75歲黃姓嫂子,今年1月18日於三民區公園結識並誘至住處殺害75歲張姓婦人,接著在2月2日鎖定71歲趙林姓婦人,將其殺害後分屍棄置,3名婦人遭害後,遺體分批丟進高雄前鎮運河、港區水域及大排水溝。
案發後,警方與檢方展開大規模搜索,陸海空搜救隊輪番搜查,陸續打撈出多具屍塊及人類頭骨,並在張嫌住處發現血跡、疑似凶器等證物,法醫鑑定確認遺骸分別屬於3名受害者,其中頭骨證實為黃姓嫂子所有。
張介宗住處起獲與犯行相關的榔頭及勒人用布條,上頭殘留有被害人DNA與血跡。/圖片來源:東森新聞
張介宗法庭辯詞:身材瘦小、不可能殺人
在法庭上,張介宗情緒穩定,毫無愧色,聲稱3名婦人是朋友或親人,且個頭比他高大:「要勒死她們不可能」。表示若真下手應會留下掙扎痕跡,鄰居也會聽到尖叫聲,但都沒有發生,並否認曾去河邊棄屍,表示自己只是「每天去騎腳踏車健身」,更重申自己早在幾年前就簽署器官捐贈,與社會無爭:「怎麼可能殺人」。
檢方指控、法院鑑定
檢方強調,監視器、物證與法醫鑑定已完整還原案情,足證張男涉有重罪,並於5月28日將他依殺人、遺棄屍體等罪起訴,具體求處3個死刑。
準備程序庭中,檢方主張應加入犯罪學專家進行心理剖繪與動機分析,作為量刑參考,但辯護律師則認為張男否認犯案,若鑑定動機可能違反「不自證己罪」原則,最後,法官裁示由鑑定機構決定範圍,張男可選擇拒答或保持緘默。
沒有找到完整屍體可定罪嗎?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先前知名法醫高大成曾指出,本案雖沒有找到全屍,但證據確鑿,定罪應該沒有問題,並指出張嫌生性兇殘,若能被判死刑「剛好而已」,高大成當時受訪時也指出,人如果沒了肝臟、心臟等重要器官,就無法存活,所以不一定要找到全屍才能認定人已死亡,法醫可依據現有證據在解剖報告中認定為「他殺,死亡原因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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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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