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通過三大加密幣法案 穩定幣監管與數位資產規範邁出關鍵一步
美國眾議院於7月17日一口氣通過三項具有指標意義的加密貨幣法案,分別為《GENIUS法案》、《CLARITY法案》以及《反中央銀行數位貨幣法案(Anti-CBDC)》;其中,《GENIUS法案》已由總統川普簽署生效,《CLARITY法案》則將交由參議院審議。這三大法案不僅標誌著美國邁向加密貨幣法制化的里程碑,更開啟穩定幣與數位資產監管的新篇章。
穩定幣首設監管機制:GENIUS法案細化發行規則
GENIUS(Guaranteeing Essential Neutrality In United States)法案是本次最具即時效力的法案,其核心在於為「支付穩定幣」(Payment Stablecoins)建立全面的監管架構。面對過去演算法穩定幣因無實體儲備而引發的幣值崩盤事件,GENIUS法案要求發行商遵循數項嚴格規定:
*1:1儲備制度:穩定幣必須有與其發行量相對應的美元或其他高品質流動性資產支持。
*定期揭露與審計:發行商需每月公布儲備狀況,並提交經會計師查核的財報,強化透明度與市場信任。
*即時贖回義務:穩定幣發行方需保障用戶隨時贖回資產的權利。
*不得使用內部代幣作為儲備,以防系統性風險擴大。
*遵循反洗錢規定:發行商需比照銀行業,接受美國金融犯罪執法局(FinCEN)與財政部海外資產辦公室(OFAC)之規範。
這套制度意味著,穩定幣未來將不再處於灰色地帶,而是進入與傳統金融同等規格的監理體系。
監管分工清晰化:CLARITY法案界定數位資產屬性
《CLARITY法案》(Creating Legal Accountability and Regulatory Transparency for Innovation in Cryptocurrency)則著眼於解決加密貨幣監管權責模糊的問題。法案明確將數位資產劃分為三類,由不同監管機構負責:
*「商品」類資產:如比特幣、以太幣等去中心化的區塊鏈資產,將由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監管。
*「證券」類資產:包括可被視為投資合約的代幣(例如募資用Token),由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監督。
*「支付穩定幣」:則由具備銀行監理資格的機構負責監督。
此外,該法案強制數位資產開發商揭露治理結構、原始碼公開性、代幣機能與收益運用等資訊,並要求交易所及經紀商遵循登記與揭露制度。對於用戶保護方面,法案也明定資產業者需落實客戶資金分離與消費者保護規範。
CLARITY法案的通過,預期將大幅減少監管套利行為,並為美國虛擬資產產業奠定明確法律地基。
反對中央銀行數位貨幣:Anti-CBDC法案捍衛隱私
第三項法案《Anti-CBDC法案》則強烈限制美國聯準會(Fed)進一步發展中央銀行數位貨幣(CBDC)的空間。根據法案規定,在未經國會授權情況下,聯準會不得對個人發行CBDC,也不得透過銀行或科技中介開發數位美元。立法目的在於防止政府監控擴張,保障人民的財務隱私與憲法自由。
該法案反映出共和黨內對CBDC高度戒慎的態度,擔心其潛在風險對公民自由構成威脅。
專家解讀:美國邁向虛擬資產監管新常態
對於此次三法並進,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虛擬資產服務負責人吳尚燉指出,這是美國首次以立法方式全面框定虛擬資產規範,正式將其納入金融監理體系,提升市場信任與制度穩定性。
他強調,GENIUS與CLARITY法案確立穩定幣與加密資產的監理標準,有助傳統金融機構與FinTech融合,加速虛擬資產市場朝合法合規方向發展。而對企業而言,需同步強化法令遵循、內部稽核與風險控管能力,因應這波制度變革。
資誠副所長吳偉臺則補充指出,台灣主管機關也在推進虛擬資產的分階段管理,例如建立登記制、洗錢防制規範及試辦銀行資產託管等。他認為,美國穩定幣法制的建立將進一步鞏固其在全球虛擬資產領域的領導地位,也將對其他國家政策產生示範效應。
未來趨勢:國際監理融合與穩定幣地位將升高
綜觀三項法案內容,美國正以制度化手段為虛擬資產劃設遊戲規則,並透過監管清晰性與反制CBDC的立場,平衡創新與風險。吳尚燉指出,由於國際會計準則目前尚未針對虛擬通貨訂定專章,未來如何進行財務揭露、估值與資產分類,將是業界與學界高度關注的焦點。
穩定幣作為支付與清算新工具的潛力已被國際主流市場接受,美國立法正式上路後,各國主管機關恐需更積極參與國際協調、提升法規彈性,否則恐被排除在新金融架構之外。
隨著美國法規基礎逐步成形,加密貨幣市場將告別過往的無序與灰色地帶,邁向制度化、透明化的「新常態」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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