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哲貼文遭亂翻譯「去死」! 立委怒了狂轟Meta:詐騙共犯、不受監管
即時中心/高睿鴻報導
身為全球社群平台龍頭企業之一,Meta公司卻在世界各地飽受爭議;近日,台灣政府部門也持續研商,該如何加強監管臉書、Threads、Instagram等Meta平台帶來的副作用。民進黨立委郭國文、林俊憲、賴瑞隆、鍾佳濱等人,今(22)日更是召開記者會,盤點Meta近期在台灣造成的各種問題,並呼籲行政部門、立法單位、平台業者,共同建立新制,以保障用戶權益及輿論空間。
談及Meta最近造成的社會問題,賴瑞隆毫不客氣,直接嗆說,「這段時間,我一直在經濟委員會追蹤Meta、臉書的相關問題;我有一個結論,就是Meta該做的事情都沒做,不該做的一直在發生」。
賴瑞隆接著舉例道,像是政府一直要求打詐,這就很需要Meta、臉書這些重要平台業者的配合;但事實是,往往遇到詐騙內容、廣告時,照理來講應該很快能判斷辨識,大家都知道那是詐騙,結果Meta反而繼續讓這些廣告或帳號存留,並且還藉此賺錢。
因此,賴瑞隆話講得重,直言說「我認為形同是共犯」,社群平台總是沒做到該做的。他更指,這幾年往往都是數發部、經濟部、公民團體持續要求之下,偶爾才會有些改善,而且回應的速度都相當慢、移除非法內容的速度也很慢;就連有些帳號無端被移除,用戶想要申訴,基本上都是求助無門,因為回應實在太慢了。
他繼續批評說,同樣的老問題,該做的不做、不該犯的錯卻一直發生,昨天又發生類似案例。賴瑞隆指出,台南市長黃偉哲昨天在地震之後,在臉書發文「地震!大家平安」,竟然被胡亂翻譯成「去死!祝大家平安!」,因為原始貼文被誤解為阿拉伯文。結果,莫名造成很大的風波。
「這種不應該發生的錯誤,竟然發生了,試想,若這是一個更重要的政治人物、比如總統或院長發表的文章,結果被轉成錯誤的詞彙,後果將多麼嚴重!」,賴瑞隆憤怒地說。因此他表示,這些事情實在不應該發生,尤其那麼多假帳號、詐騙內容,平台都沒處理;結果還誤刪、亂砍很多真實用戶的帳號,造成許多人的權益受到很大影響,甚至還申訴無人、根本就不理你。
綜上所述,賴瑞隆氣憤地表示,數發部真的要硬起來、政府要硬起來。他接著指出,第一,必須向Meta傳達,若想進入台灣、賺台灣人的錢,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必須監理清楚的申訴管道、迅速做回應,「而不是拖拖拉拉,一定要政府逼你才動起來」。
第二,賴瑞隆續指,應該建立一份契約、或是規章,明確要求平台賺取大量廣告費的同時,也應該同步負起責任;並且,規範不能只是約束用戶發,反而是立即完善申訴程序,這樣才能確保所有消費者的權益。「所以,我們也還是要再次要求這個數發部硬起來,扮演該有的功能」,賴瑞隆說。
他再次強調,對於Meta,我們的態度應該是,「你要進台灣、賺台灣人的錢,就應該負起相關責任,責任義務要全力明確,這樣才能確保大家的權益」。賴瑞隆更表示,如今已有相當多受害者出現,也可以聽聽看他們是如何的無辜、如何受到影響、如何求助部門;「我認為,這些事情未來都應該要防止」。
賴瑞隆總結道,Meta既然是龐大的企業,那就該負起相對的責任;不然,人民將會對其權責失衡的事實非常不滿。
對於賴瑞隆的看法,鍾佳濱也相當認同。他表示,其實自己就跟其他委員一樣,都會受理民眾與Meta之間的爭議,希望出門幫忙解決;但鍾佳濱卻坦言說:「結果相當挫折,到目前為止,我受理的案例,只有1人勉強取得一開始的要求,而且還是透過數發部協助」。
這是什麼案例呢?鍾佳濱說明,這位Meta用戶帳號被鎖,但先前他曾用該帳號玩線上遊戲,並且儲值超過1萬台幣;卻因帳號被封,因此該款項直接無法使用,形同蒙受損失。即便如此,後來還是得透過數發部要求,Meta才同意先解封、讓網友取回遊戲幣以後,再依據社群守則,對這人進行處置。
鍾佳濱續指,這個案例說明了一點,就是許多Meta用戶與Meta只見,未必是消費者關係,因此剛才那個案例兩造根本沒有消費往來。他只是用他只是運用Meta帳號登入線上遊戲,並也是向遊戲公司買點數,沒有與Meta發生關係。
為何最終仍發生這樣的事件?鍾佳濱認為,就是因為之前沒能通過「數位中介法」,因為在沒有法律授權的情況下,即使面對Meta這種高度公共性、影響層面巨大的平台,政府還是頂多只能以商業行為的角度進行規範。
鍾佳濱續指,或是只能根據特定法案,就Meta平台上的付費廣告,若涉及兒少、詐騙、性侵等內容,才能要求下架。除此之外,如果不是發生Meta上的付費廣告等消費行為,那政府公權力更是難以介入。
鍾佳濱進一步指出,亞洲主要的民主國家中,無論是日本、韓國這些高度民主國家;或新加坡、印度、越南、印尼等部分民主國家,都能看到一個很清楚的趨勢,就是開始逐漸在網路上關注對名譽、隱私,還有兒少的保護。至於越南、印尼、新加坡這些國家,則是比較重視政治或宗教上的控管。
他說明,目前為止,我們已看到新加坡有「防止網路假資訊與操縱」法,政府可要求平台下架特定內容。印度也已修訂法律,可要求下架威脅國安與公共秩序的內容;印尼也有類似規範。不過,東北亞的台灣、日本、韓國,目前只有韓國訂出「情報通信網」法,可處理涉及妨礙名譽等情事。
透過國際間的比較,鍾佳濱點出,正因為法制上仍有缺漏與落後,因此國人對於涉及名譽、甚至侵犯兒少等情事,都只能輾轉地透過兒少法、或個資法,對平台業者提要求。因此他強調,今天這些受害者,其實都是政府管制、法令不足下的犧牲者。
「因此,我們希望數發部正視這個問題,能盡快地提出適當的法案,維護國人使用國際網路平台時,應該保有的權益」,鍾佳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