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L圖表】大罷免二階連署截止日一覽:泛藍委5/23前,綠委集中6月,週末可以送件嗎?
全台大罷免潮全數進入二階連署階段,34位藍委、15位綠委、1位無黨籍立委、1位無黨籍市長,以及7名民進黨與1名無黨籍議員,共59位民選公職人員進入連署階段,必須在40至60天內提交選區選舉人數10%的連署書,才能進入最後的投票階段。
於二月初陸續送件的立委罷免案,經過40天的查對後,60日的連署期限將至。根據《選罷法》規定,罷免第二階段期限自「領銜人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次日起計算,而領銜人必須在查對結果公布後10日內領取,因此部分罷團選擇於同日領表、同日送件,以集中關注度。
大罷免第二階段連署截止時間一覽
根據中選會公布的連署截止日期,依照時間及選區排序後製成下表。
由圖表可發現,35位泛藍委因為最早於大年初六開工日便送出提案書,且無補件需求,因此時間集中於五月上旬,而多數民進黨立委,因為需要補件而延後了查對完成的時間,直到四月才陸續前往領表,截止日期便橫跨整個六月。
在民進黨議員部分,南投第二、第四選區議員蔡銘軒、陳玉鈴因送件較早且無需補件,已於4月14日送交連署人名冊。其餘1名直轄市、4名縣市議員,以及1位無黨籍縣市議員,在4月23日陸續領件後,往後推算60、40日,連署期限也將在六月上下旬截止。
截止日是週末的話,需要提前送件嗎?
針對眾多謠言,中選會頻繁於媒體群組澄清。關於「截止日是週末的話,需要提前送件,或是自動延後至週一」的討論,中選會表示根據《選罷法》第5條第1項規定,「期間之末日,除因天然災害政府機關停止上班外,其為星期六、星期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時,不予延長」。
換言之,不論截止日是週間或是週末,罷免團體皆需依其規定日期送件。
而中選會也指出,罷免案二階連署名冊送件數量之多,同時涉及選務維安、個資保護與當日初步點收等面向,加上選務人員、監察人員的人力安排,因此各地選委會必須事先進行人力規劃配置,並以依法調兼人力。建議各罷免案領銜人在送件前,先向選務機關聯繫,以利其做好選務辦理準備。
是誰來收件查對?會拿尺確認連署書格式嗎?
根據《選罷法》第80條第3項規定,「罷免案提議人之領銜人,應將連署人名冊正、影本各一份,於第一項規定期間(連署期間)內向選舉委員會(地方選委會)一次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也就是說,罷團們不僅需將罷免案連署書正本送達地方選委會,同時也須附上影本副本,且並非由中選會收件查對,而是由各市縣政府戶政事務所與各地選委會依法協力分工處理。
而針對「中選會用尺丈量連署書、提案書」的傳言,中選會認定其為虛假的不實訊息,除了中選會並非收件單位外,各個罷免案的二階連署格式是以領銜人向選務機關領取的格式為基準,不論是紙張大小、表格欄數、欄位寬度、字體大小、字型、字體加粗等皆必須相同。
不論是提議領銜人、連署人或任何人皆不得自行調整或變更格式,若有變更或調整情況,依《選罷法》規定將不予採計。
而中選會也澄清,若連署書與選務機關所發給的格式出現「列印公差」或「複印公差」,在經過各市縣選委會觀察比對後,認為與發給領銜人的的格式相符,便不會再以尺寸工具或其他器材測量有無分厘毫米之差。
最後,二階連署的查對時期限,依《選罷法》第83條第1項規定,「選舉委員會收到罷免案連署人名冊後,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直轄市長、縣市長之罷免應於40日內,縣市議員之罷免應於20日內,查對連署人名冊」。
依此,35位泛藍委的二階連署查對結果將於6月中旬陸續出爐,地方議員則在6月底公布,民進黨立委們的期限則是7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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