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9人赴中國換器官賺1466萬!換肝名醫陳堯俐判2年…急繳500萬換免關
記者吳泊萱/彰化報導
▲換肝名醫陳堯俐非法仲介9病患至中國進行移植手術,遭判刑2年。(圖/翻攝自Pixabay)
國內換肝名醫陳堯俐,於任職彰化基督教醫院期間,夥同護理師、藥廠業務、生技公司老闆等人,非法仲介9名台灣病患到中國換肝、換腎,並向每名病患收取300萬至750萬元不等費用,從中牟利。近日彰化地院審結,依違反銀行法判處陳堯俐2年徒刑,緩刑5年,罰金500萬元,並沒收不法所得1466萬元。
檢警調查,陳堯俐在彰化基督教醫院執業期間擔任換肝治療團隊主治醫師,先後結識生物科技公司黃姓負責人與黃妻,以及從事兩岸器官移植服務的醫療業務林女,和到彰基接受胃切除手術的洪姓台商。
隨後,陳堯俐又因醫學交流,結識中國湖南省「中南大學湘雅三醫院」器官移植中心主任,一行人自2008年起,開始將病患送往中國進行換肝手術,期間1名病患術後死亡;2012年6月,陳堯俐再度與醫療業務林女合作,仲介病患到中國換肝,結果手術失敗,患者當場死亡。
檢警查出,陳堯俐會在看診過程中告知病患,可向生技公司負責人黃男商談「器官供體費」,前往中國進行移植手術,其中換肝費用總計約500萬至750萬元不等;換腎費用約300萬至350萬元不等。
判決書指出,一共有9名病患接受非法仲介前往中國進行移植手術,其中5人接受肝臟移植,有1人花了1400萬元,結果術後不到2週就去世,另外3人則在2年內相繼離世,最後1人也在術後5年過世。
法院審理認為,陳堯俐身為移植權威,卻利用病患求生心態牟利,嚴重違反器官移植無償原則,但考量陳在犯後坦承犯行,且全數繳回犯罪所得,應無再犯之虞,最終依違反銀行法判處陳堯俐2年徒刑,緩刑5年,罰金500萬元,並沒收不法所得146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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