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結合社區力量 落實家暴防治及性別平權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衛生福利部今(6)日指出,家庭暴力防治法民事保護令制度及相關刑事程序, 雖然對多數家暴加害人產生嚇阻效果,但家暴樣態多元且複雜,且風險程度隨時間與情境改變,除持續督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提供被害人更完善的保護措施,並將積極與各相關部會合作,結合民間單位及社區力量,落實家暴防治及性別平權觀扎根社區,從根本防治家暴。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日邀請衛福部、司法院、法務部、教育部、內政部警政署就「因應近期多起社會重大事件,檢討家庭暴力防治法民事保護令制度及執行缺失,強化保護令之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詢。衛福部長邱泰源表示,對於民事保護令制度的檢討與精進,有4項重點工作,包括「提升刑事司法執行效益, 減少暴力危害」、「落實處遇輔導工作,強化加害人再犯預防」、「落實危險評估機制,強化被害人保護措施」、「強化初級預防,深化性別平權意識」等。
邱泰源說,首先,在「提升刑事司法執行效益,減少暴力危害」方面,為有效遏止暴力行為,除持續督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落實推動家暴安全防護網計畫,透過跨網絡合作機制,有效維護被害人人身安全外,並將持續加強與司法院、法務部及內政部合作機制,強化刑事司法介入機制,以提升刑事司法手段的執行效益。同時,為避免民事保護令審理至核發期間出現保護空窗期,若加害人出現跟蹤、騷擾情形,警政機關應依法對加害人進行查訪、約制告誡,並視危機程度提高查訪頻率,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因應,提供實質的保護與支援,避免傷害擴大。
邱泰源指出,在「落實處遇輔導工作,強化加害人再犯預防」方面,考量多數家暴通報案件未聲請民事保護令,無法透過加害人處遇計畫改變加害人暴力認知與行為,未來將持續透過公益彩券回饋金挹注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布建相對人服務資源,民國113年計核定補助14案相對人預防性服務方案、 17案相對人處遇服務方案,核定經費4422萬元,114年則各核定17案,核定經費4812萬元,以輔導相對人以非暴力方式妥適因應婚姻、家庭問題。
至於在「落實危險評估機制,強化被害人保護措施」方面,針對經評估為中低致命風險案件,除持續透過挹注經費,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結合民間團體發展被害人多元支持服務資源,並推動以家庭為中心的整合性服務方案, 以協助被害人從創傷中復原自立,113年計補助38項整合性服務方案,提供被害人保護扶助、目睹家暴兒少服務、被害人就業、家庭關係修復等服務,達31萬餘人次;114年持續辦理,共核定38項方案,截至第一季服務逾6萬7000餘人次。未來將持續透過教育訓練強化社工人員危險評估專業知能,以及早辨識家暴風險,並透過跨網絡合作機制,共同採取強力安全計畫,必要時協助被害人進行庇護安置,以確保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人身安全。
邱泰源提到,在「強化初級預防,深化性別平權意識」方面,為強化社會大眾的性別平權及防暴意識,將持續挹注經費協助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結合在地社區組織,深耕「暴力零容忍」的社區意識,113年透過補助22個地方政府、238個計畫,涵括851個在地社區組織辦理宣導工作;另系統性培力社區防暴宣講師至鄰里宣講,108年迄今累計528人,將防暴意識扎根社區,提升民眾對家暴的辨識與通報。此外,將持續透過防暴社區分級認證制度,鼓勵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防暴社區工作,113年計40個社區發展協會獲得紫絲帶社區初級預防認證 ,從根本減少暴力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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