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逕行宣告維持兩年條款!黨內人士曝內幕嘆:不給表決
〔記者林哲遠/台北報導〕民眾黨第三屆第二次全國黨代表大會今日落幕,會中針對黨代表所提「兩年條款」相關提案以閉門形式舉行,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在會中稱,只有前主席柯文哲能決定是否暫緩兩年條款,他會做到明年1月31日離開國會,亦即維持兩年條款。不過,黨內人士感慨地說,黃不給黨代表表決,最終擱置提案不討論、不表決。
柯文哲在2024大選前曾為黨內不分區立委訂立「兩年條款」,不料從去年起迄今黨內雜音不斷,黨員、中央委員、黨代表等討論是否廢止的聲音延續至今。柯文哲在去年6月28日受訪時曾強調,規定訂了就是這樣,民眾黨一向都是讓社會新生力量進來,所以不叫「菜鳥」而叫「素人」;不過,柯後續於九月因捲入政治獻金、京華城等案遭羈押禁見,導致柯無法與黨內進行決策溝通。
然而,自黃國昌於今年接任黨主席後,面對兩年條款存廢議題,皆以「遵照柯主席意志」的論述為主,而黨內各方人馬則有不同意見,因此於本次黨員大會召開前,透過黨代表提案盼能在今日討論、表決兩年條款問題。
針對兩年條款,本次共有五個提案,包含「暫不執行本黨不分區立法委員之兩年條款」、「不贊成兩年條款廢除」、「落實執行本屆立法委員兩年條款」、「擱置討論兩年條款存廢」、「兩年條款存廢議題表決,應採記名表決,並於會後公告各黨代表投票紀錄」等。
豈料,上午會中進行到提案內容議程時,黃針對兩年條款上述五案,並無按照流程進行表決。一名會中人士向本報透露,黃國昌將兩年條款直接回收,不給黨代表表決,最終擱置提案,黃主席認為存廢兩邊都有道理,這件事就不再討論,除非柯有清楚表達意見。
「實施兩年條款對黃國昌來說,沒差!」黨內人士直言,柯主席曾說過「選舉要以勝選為考量」,面對2026地方選舉,民眾黨需要母雞,在現任立委擁有即戰力、影響力情況下,仍希望以不變應萬變,戰前換將本就是大忌。
顯示全部
留言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