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大醫」混進兒醫15天 判無罪...法官罕見說重話
一名李姓女子於前年12月間,自稱是日本東京大學住院醫師,身穿白袍並佯稱自己是來台學習的交換醫師,混入北部某兒童醫院長達15天,進行巡房、問診等醫師業務,甚至利用院內醫師帳號閱覽無數病歷,還試圖幫他人抽血。李女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罪嫌起訴,不過法官認為李女行為不構成《個資法》犯罪要件,最終裁定無罪。
李女於2023年12月間,穿著在日本帝京大學聽課時所取得的白袍,自稱是日本東京大學住院醫師,來台交換學習,混入北部某兒童醫院長達15天,並在院內護理站透過電腦系統,查詢住院及急診病人的病歷。直到有病患家屬反映「有一個人拿著病患的資料去問診及關心病人」,院方才發現李女竟是冒牌醫師,急忙報案。
判決書中也提到,院方護理師和實習醫學生均證稱,曾詢問過李女在日本哪個醫院工作、如何接洽交換、跟哪個主治醫師學習,李女都有一一回答,甚至明確說出她是跟著院長學習的學生,身上也掛有疑似「證件」的物品,加上IG帳號有去其他醫院實習的照片,所以大家起初都沒有懷疑,連其他上級醫師看到李女也都沒有察覺異狀。
李女曾以病人要出院、忘帶身分證、電腦帳密無故不能使用等理由,向實習醫學生借用帳號密碼,實習醫學生就站在一旁親眼目睹她用電腦查詢病歷。李女甚至還曾跑進會議室,試圖對一名醫師抽血,該名醫師當下覺得很奇怪,並沒有答應,後來院方人員直接去詢問院長,院長表明「我完全不認識,也沒這位學生」,接著致電給負責交換學生事宜的單位,發現根本沒有這名學生,這才驚覺事情不對勁。
針對指控,李女坦承不諱,但她喊冤稱自己確實曾在日本帝京大學研修,因為覺得當醫師很有榮譽感,才會這麼做,自己沒有冒充兒童醫院院長的學生,病歷也是學習醫學生邀請看的,並非由她本人親自操作電腦;至於關心住院病人一事,是透過該病患母親在IG貼文公開其小孩的病情,她僅是拿著照片給院內護理師看,對方告訴她是哪一床的病患,自己才前去關心。
李女的辯護律師稱她只看得懂日文,不懂醫學上的專業英文,事後對於病歷內容也沒有任何記憶,只是單純瀏覽病人的網頁,根本無法對應病歷與病人,應當無損他人的權益。
對此,台北地院法官罕見重話批評,李女瀏覽病人病歷後,能與實習醫學生、醫師討論病情,她的行為即屬於不法蒐集、處理、利用特種個資,與她事後是否記得內容無關,「若不法窺視他人私密部位,豈能以看過就忘了來脫免?竊取他人食物吃下後,豈能以消化不良沒有吸收來卸責?」
然而法官接著指出,李女雖有非法蒐集、處理、利用個人資料行為,但要構成《個資法》非法蒐集個人資料罪要件,須具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的主觀意圖,且其「利益」應限於財產上之利益,而李女的行為意圖是基於「虛榮」,希望自己真的是醫師,並能作一些醫師的事情。
法官認為,檢方雖論稱李女行為已造成病患損害,但未能對犯罪構成要件進行舉證,因此不足以使法院認定李女犯罪,最終裁定無罪,全案仍可上訴。然而李女不具備醫師資格,也非醫學系學生,卻做出問診等行為,是否有違反《醫師法》之嫌,請檢察官另為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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