噁教授2度性侵同事!還嗆「妳可以告我」下場超慘
日前一所國立大學爆出教授性侵醜聞。一名男助理教授,兩度以討論論文為由,前往新進女助理教授租屋處,趁機性侵得逞,甚至對對方嗆聲「妳可以告我性侵」。法院審理後,認定男子無視對方明確拒絕,強行發生性行為,依兩罪強制性交罪,各判4年徒刑,合併執行5年,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內容,這名男子為已婚助理教授阿發(化名),自2020年起任教於該校,與小美(化名)於2022年新進教師研習營中認識,之後以學術往來為由持續互動。
第一次犯案發生在2022年10月,阿發以討論論文為名拜訪小美,並以避免疲勞駕駛為由提出借宿請求,小美出於善意同意留宿。未料當晚阿發強吻、撫摸小美,儘管對方明確表示「我不想跟有婦之夫發生關係」並試圖抗拒,仍遭阿發脫褲強行性侵。
隔月,阿發再度登門,以同樣理由進入小美住處,過程中擁抱愛撫對方,小美質疑其動機:「我覺得你並不喜歡我。」阿發竟回應:「對,我好像沒有很喜歡妳,只是需要一個性伴侶。」小美表示不願與自己不喜歡的人發生關係,阿發口頭答應「那就不要了」,卻隨即撲上前,嗆聲說「不管了,妳可以告我性侵」,再次強行發生性行為。
小美遭遇兩度性侵後心理創傷嚴重,因雙方同為校內同仁,事件難以自行處理,最終選擇向校內性平會申訴,事件才得以曝光。檢方調查後,依強制性交罪將阿發起訴。
庭審過程中,阿發全盤否認犯行,聲稱雙方互動良好,誤以為對方同意,甚至懷疑小美出於職場矛盾誣告。但法官審酌性平會調查報告、雙方訊息紀錄,以及阿發曾簽署的切結書內容,認定兩次性交皆為違反女方意願所為,切結書中更明確記載其承認強行發生性行為。最終依兩項強制性交罪,各判刑4年,合併執行5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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