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爹怒嗆:沒給過錢怎買房地? 要2孩負責養到死結果出爐
男子阿國(化名)因年老無法工作謀生,名下雖有土地但均在鄉下,而且是作為道路使用,不僅無法動用,更無經濟價值,目前僅憑月退每月5000多元維生,因此依法請求他的2個孩子,均須按月給付扶養費1萬元,直到他的死亡之日為止。
法院審理,阿國指稱,2個孩子雖主張在他們未成年時,他無正當理由就未盡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但是2個孩子自幼從未申請就學貸款,孩子之一的卡債也是他幫忙清償,若他未給過孩子金錢,他們是如何買房、買地。
2個孩子控訴,父親長期賭博敗光家產,不願工作導致長期無收入,對家庭不負責任,未曾對他們盡扶養之責,他們自幼均由母親扶養照顧,況且父親還長年對他們有肢體、言語暴力,這些暴行致使他們離家出走,因此請求免除他們的扶養義務。
法官考量,阿國在最近1個年度並無所得,名下雖有土地5筆,課稅現值達179萬4000元,但是土地均在鄉下作為道路使用,無法動用,更無經濟價值。另外,阿國現在每月僅領有勞工保險老年年金給付5830元,阿國確實不足以支應他的生活所需,確屬不能維持生活。
孩子的母親到庭證稱,阿國不思工作整天賭博,也不協助照顧還未成年的孩子們,他們的生活所需均由她獨自負責,阿國賭博欠錢就向她討錢,討不到就會對她大小聲,後來甚至對她及孩子暴力相向。
而阿國也有表示,他有因與友人賭四色牌的事情,與孩子的母親爭執,因而對其有家暴行為,也曾因為向孩子借500元買菸遭到拒絕,就出手掌摑孩子。
法官認,若阿國確實有工作照顧家庭,扶養孩子,不至於連500元買菸都需向孩子借用,更不會與妻兒有所衝突。勘認阿國在2個孩子未成年以前,確實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並且情節重大。
法官審酌,如果要求2個孩子負擔,對父親阿國之扶養義務,明顯有失公平。日前依法宣判,免除2個孩子的扶養義務,並且駁回阿國之扶養費聲請。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