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宅延壽補助最快第4季開跑! 符合「這條件」就能申請:估500棟受惠
面對全台逾500萬戶30年以上老屋逐年老化,內政部部務會報24日通過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藉由特別預算挹注50億元,讓30年以上4樓至6樓且初評安全的集合住宅,能在管線更新、建物立面修繕、屋頂防水、新增無障礙設備等部分獲得修繕經費補助,估計約500棟住宅受惠。
國土管理署在24日內政部部務會報報告「老宅延壽規畫進度(含危老條例修法進度)」。內政部長劉世芳指出,立法院已三讀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其中有50億元特別預算將挹注於「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114~116年)草案」。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昨天下午出席會報後記者會時說明,「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114~116年)草案」將透過政策整合、行政程序簡化、專業輔導團隊協助及資金挹注等措施,協助30年以上4樓至6樓且初評安全的集合住宅,就管線更新、建物立面修繕、屋頂防水、新增無障礙設備等適用項目,協助民眾檢視室內外居住環境。
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在記者會補充說明,計畫草案將送行政院核准,預計第四季公告受理,估計有500棟30年以上4樓至6樓,且初評安全的集合住宅能夠受惠,未來也會透過修正危老條例,讓計畫變成常態性措施。董建宏指出,未來都更體系就會是都市更新、老宅延壽、危老都更3大措施。
為什麼限定30年以上4樓至6樓的集合住宅?吳欣修說,早年建物多為4樓至6樓,再者,4樓至6樓不屬於大樓結構,耐震標準與7樓以上的建物不同,推動修繕機會較高。加上大台北地區4樓至6樓的房屋占多數,但都更很難推動,因此思考透過已經確認安全性的老屋修繕來合理使用房屋。
至於民眾該如何申請?吳欣修表示,若建物沒有管委會,將協助所有權人成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取得住戶的同意後,可由所有權人或管理組織提出申請,接著由專業輔導團隊協助初評安全性,再進行後續設計、修繕、執行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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