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樁民事糾紛 新光長公主吳如月女婿告台泥第四代辜公怡
上個月底,台北地方法案有一個特殊的民事糾紛,竟然是台泥辜家第四代辜公怡的允成投資被告了,為的是8年前,自己還擔任董事時候的中橡(中國合成橡膠)處分轉投資景德製藥時衍生出的訴訟。
時間回到2017年,中橡旗下景德製藥決定分拆業務的時候,股東之間並沒有太大歧見,景德製藥董事會公告通過營業分割讓與修正案,分割公司為景德製藥,受讓分割公司為允成投資,主要是把將轉投資業務及不動產開發業務之相關營業切給允成投資,允成投資是由台泥第四代辜公怡掌舵。
景德製藥分割業務,日後引發訴訟
本來允成投資已經「下車了」,後來景德的大股東是安成製藥,但景德製藥分割業務時,原大股東中國人壽、現今的凱基人壽保險要退股,景德製藥就退給凱基人壽3,493,500股,約1億3千萬元。
後來在2022年6月,保瑞(6472)宣布擬以60億元取得安成製藥百分之百股權,同年10月股臨會通過後完成合併,保瑞買下安成就等於入主景德製藥,保瑞董事長盛保熙也就擔任景德製藥董事長。
當盛保熙入主景德製藥後,景德製藥就先告凱基人壽,對那1億3,000萬元有異議,但是敗訴了。後來,兩方調解,景德製藥還是付了那筆錢。
保瑞入主景德後,就對凱基人壽、允成投資提告
根據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重訴字第100號判決書內容寫到,由景德製藥支付中國人壽保險(凱基人壽)新臺幣(下同)1億3,000萬元。
但為了這筆錢,景德製藥又告允成投資,就是景德當時分割的對象,要允成一起分攤,主張允成投資應該分攤1.3億的83.42%,也就是1.08億元。允成投資實收資本額5.5億,若真拿出這筆錢,等於要付出5分之1的資本。
景德製藥主張,根據民法第281條「代人清償債務後,可向真正應該負責的人請求償還(求償權)」,雖然,沒有明寫「誰該出多少錢」,但根據當初公司分割價值比例(景德 16.58%、允成 83.42%),可以合理推定「契約另有約定」也可以作為分擔依據,而且還要從2024年12月17日(允成投資免責日起)開始,按年利率 5%計算利息。
景德製藥敗訴,允成投資免付1億元
一審,法官判盛保熙的景德製藥敗訴,認為景德和凱基人壽雙方透過調解創造了一個新的法律義務(不是延續舊的法律關係),景德是基於新的協議關係付這筆錢,但法院還是強調被告(允成投資)從來沒有承諾要跟原告(景德)共同或連帶清償這筆錢,景德和允成之間沒有「要共同分擔」的法律關係。
盛保熙的父親盛維恩是醫藥第一代,盛維恩創設和安行,主要代理國內外知名大藥廠神經、精神、心臟科等藥品,當時是台灣業界排名前五大的藥品代理商。盛保熙的岳母是新光集團吳火獅長女吳如月,是醫藥第二代。而允成投資董事長辜公怡是台泥辜家第四代,兩人的公司因一起併購案有了訴訟。
保瑞集團是這幾年非常活耀的製藥公司,盛保熙連續進行多起併購擴大版圖,也非常擅長公司法、企業併購。實際上,景德對允成還提起其他訴訟。但本案在一審敗訴後,是否會上訴,還是和解,仍需繼續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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