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C集團5有線電視公司擅自下架4頻道 NCC二度開罰245萬元
針對114年8月6日TBC所屬南桃園等5家有線電視公司(下稱南桃園等5家公司)停播Discovery、八大第一台、八大綜合台、TVBS歡樂台等4個頻道(下稱Discovery等4頻道)下架變更其他頻道一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表示,南桃園等5家公司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3條、第29條等相關規定,因屆期仍未改正,爰再予裁處245萬元。NCC盡最大努力持續邀請TBC、全球數位頻道代理商每週到會進行協調,同時呼籲雙方須顧及消費者權益,應積極參與溝通。
NCC表示,有關南桃園等5家公司111年12月申請頻道變更,尚未經該會同意,而擅自變更Discovery等4頻道一事,NCC已於8月6日函請南桃園等5家公司代表到會陳述,並於隔日發函命於文到當日恢復播送Discovery等4頻道。
惟截至8月11日確認,南桃園等5家公司仍未將Discovery等4頻道恢復上架播送,故NCC於114年8月12日依有線廣播電視法第63條,裁罰新臺幣共30萬元,並命應於文到當日恢復播送Discovery等4頻道,屆期不改正者,得按次處罰。然經確認,南桃園等5家公司仍未依改正命令恢復頻道播送,爰NCC委員諮議會議決議再裁處新臺幣245萬元罰鍰,並應立即改正恢復播送Discovery等4頻道。另有關該等公司未依法使用插播式字幕部分,NCC已整理相關事證移請各該地方主管機關依法查處。
NCC特別說明,該會於114年8月13日請TBC代表及全球數位頻道代理商代表雙方到會交換意見並試行協調雙方歧見,當日雖未達成共識,惟雙方均表示將調處建議攜回研議,並希望盡快落幕;此外,NCC盡最大努力持續邀請TBC、全球數位每週到會進行協調,同時呼籲雙方須顧及消費者權益,應積極參與溝通。
NCC重申,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基本頻道異動應依相關法令規定申請,並經主管機關許可變更後始得進行異動,商業爭端應透過對話協商尋求共識,不宜採消極態度,有線電視系統經營者及頻道代理商均應首重公眾視聽權益,在恪遵相關規定下,積極進行洽談,亦可循有線廣播電視法第55條申請調處,共同維護用戶收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