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決策的兩難! 淋巴瘤患者拒化療、選替代療法離世
【NOW健康 編輯部/整理報導】近期英國新聞報導一名23歲劍橋大學畢業生確診非何杰金氏淋巴瘤後,放棄標準化療而選擇替代療法,最終不幸離世。這個案例凸顯癌症治療決策中科學證據與患者選擇權之間的複雜關係,值得深入探討。
非何杰金氏淋巴瘤治療現況 多採用多藥物化療組合
非何杰金氏淋巴瘤(Non-Hodgkin lymphoma, NHL)是起源於淋巴系統的惡性腫瘤,占所有癌症約4~5%。根據美國國家癌症研究院(NCI)數據,NHL的5年相對存活率已從1970年代的47%提升至目前的73%,主要歸功於化療藥物的進步。
現代NHL治療多採用多藥物化療組合,如:R-CHOP方案(利妥昔單抗、環磷醯胺、多柔比星、長春新鹼、潑尼松龙),對於瀰漫性大B細胞淋巴瘤的完全緩解率可達60~70%。年輕患者的預後通常更佳,5年存活率可達75~85%。這些數據來自大規模臨床試驗,具有充分的科學依據。
癌症治療是一個複雜的過程,需要在科學證據與個人價值觀之間找到平衡。雖然尊重患者的選擇權很重要,但這種選擇應該建立在充分、正確的資訊基礎上。唯有透過開放的溝通、充分的資訊提供,以及持續的支持,才能幫助患者做出最符合其利益的治療決定。
替代療法的科學評估有待考驗 欠缺可靠的實證依據
案例中患者改以戈森療法(Gerson therapy),這是由德國醫師Max Gerson於1930年代提出,主張透過嚴格飲食控制、營養補充和咖啡灌腸來治療癌症。
然而,美國癌症學會(American Cancer Society)明確指出,沒有可靠證據顯示戈森療法對任何癌症有效。2013年發表於《營養與癌症》期刊的系統性回顧分析了戈森療法的相關研究,結論是現有證據品質極低,無法支持其治療效果。更令人擔憂的是,過度的咖啡灌腸可能導致電解質失衡、脫水,甚至敗血症等嚴重併發症。
尊重患者自主權 前提應是符合生命倫理學4大原則
美國國家補充與整合健康中心(NCCIH)的資料顯示,雖然某些補充療法如針灸、按摩可以幫助緩解癌症治療的副作用,但沒有任何補充療法被證實能夠治癒癌症或取代標準治療。
患者自主權是現代醫療倫理的核心原則之一。根據生命倫理學4大原則(自主性、行善、不傷害、公正),患者有權在充分了解資訊後選擇治療方式。然而,真正的知情同意需要具備幾個要素:患者必須具備決策能力、獲得充分且正確的資訊、不受脅迫或不當影響。
世界衛生組織在《癌症疼痛緩解與安寧照護》指引中強調,醫療專業人員有責任提供基於證據的治療建議,同時尊重患者的價值觀和偏好。當患者選擇科學證據不支持的治療時,醫師應提供完整的風險效益資訊、探討患者選擇的原因、提供持續的支持與關懷。
文字編輯:辰蘊如
# 首圖來源/Freep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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