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發現金時間出爐 特別條例預算上調至5900億、加碼電力強化
行政院會14日通過「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民生國安韌性特別條例」第3條、第6條、第9條修正草案,新增加強支持產業、照顧弱勢族群、強化電力系統200億及發放現金作業所需新增經費約10億元,總計匡列上限調高至5,900億元;第一階段先編列5,700億元,預留200億元因應國際情勢加大產業支持。
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台美間關稅談判尚未底定,為即時支應需求,針對產業支持相關措施預留後續編列特別預算額度,以配合關稅談判進度,加強對產業支持、擴大協助範圍、支援各產業需求,並依產業穩定所需,增列強化電力系統項目。
此外,卓榮泰也提到,為加強照顧弱勢族群、提供關懷服務,強化民生韌性,本修正案編列發放現金作業所需相關經費,並修正發放現金作業之執行期間,以確保發放現金作業依法可行。
根據草案內容,在第3條中增加強化電力系統,經濟部次長何晉滄說明,預算將編列200億元,主要用於電網強化、電纜地下化等用途,尤其是近期天災不斷,因此迫切需要強化我國電網韌性,且產業界也相當擔憂受到天災影響導致電力供應問題,因此此次提出得強化電力系統也將針對工業園區的電網韌性給予加強更新。
除了強化電力系統外,在強照顧弱勢族群部分,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將加碼40億元給予協助,再加上第二期預留的200億產業支持預算,未來將視國際情勢變化分期編列,總計特別條例預算上調至5,900億元。
至於普發現金時間,草案中也明定,將依照編列的特別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開始執行發放作業,並於七個月內發放完畢。李慧芝說明,主要還是要等立法院三讀通過特別條例後,才能編列特別預算,因此在發放日期上也訂出,只要預算公布後1個月內就會開始執行發放作業。
對於普發現金態度與726之前有所不同,對此,李慧芝說明,預算編列跟提案權在行政權,所以行政院要提出修正案才可以發放符合憲政規範,至於設定門檻其實各界都有提出看法,朝野都有反映民意,各行各業遇到美國關稅、風災水災影響,社會需要更多支持。
李慧芝強調,發放現金不設置門檻,弱勢也會加碼,同時編列第二期擴大產業支持預算是200億元,在11日的記者會上的副院長鄭麗君也有強調,我國出口產業受到影響,所以政府會給予支持,政院是責成各部會,針對增加稅率跟競爭對手產生劣勢的產業給予特別支持,今日通過修正案,也是因為要擴大對產業支持部分。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