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驚見2公尺大蛇「紅尾蚺」!工廠外「頭受傷長蛆」 動保處公告招領
新北動保處日前接獲通報,在樹林區一間工廠門口發現一條體型碩大的蛇類蜷縮路邊,且行動遲緩、精神不濟,細看發現其頭部疑似受傷,顏色也異於常見蛇類。報案人出於保護動物的想法,決定先將牠移至工廠內安置,隨即通報動保處。後經專業判定,發現為外來種大型蛇類「紅尾蚺」,且健康狀況不佳,便帶回醫療,目前已恢復活力,並上架動保處官網公告招領,若七天公告仍未有飼主領回,將幫「紅尾蚺」另覓新家。
新北動保處透露,這隻紅尾蚺體長約兩公尺,經動保處毛寶貝醫療中心獸醫師檢查後,發現其頭部有明顯傷口,且傷口已遭蠅類產卵並長滿蛆蟲,口腔亦腐爛化膿長蛆,伴隨大量口腔分泌物等明顯呼吸道感染症狀。經診斷,其頭頂的傷口,極有可能為該動物長期居住在過於狹小的空間,吻端反覆磨傷後因環境衛生等問題造成感染後引發。
獸醫隨即進行清創、抗生素治療與傷口護理,而紅尾蚺也在妥善醫療照顧下逐漸康復,目前已恢復進食與活力,並上架動保處官網公告招領,經過七天公告期飼主仍未前來領回,將幫其媒合新家。
新北動保處說明,紅尾蚺為中南美洲原生種,因其多樣的變異體色,而廣受寵物市場歡迎。紅尾蚺幼體雖然小隻,但在一般人工飼養的情況下大多可長至兩米五以上,飼主應隨著動物的成長,逐步更換適合的飼養器具。
新北動保處已發布鳥、兔、蛇、龜、鼠基礎飼養指引,民眾可於購買動物前先進行初步參考。若動物生病或受傷,更不該因不願花費醫療費用,而惡意棄養,此舉不僅違法,更嚴重影響動物權益與生態環境。
新北動保處提醒,依動物保護法第11條規定,飼主對於受傷或罹病之動物,應給與必要之醫療,如放任傷病動物不顧,可依同法第30條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另外,隨意棄養動物可依動保法第29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因此飼主在飼養前應做好功課,對寵物具備基本知識,遏止棄養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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