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鎖電眼照我家?鄰貼121次貼紙封印貓眼挨罰
新竹有屋主在自家門上裝設電子感應鎖保護居家安全,卻引起鄰居不滿,認為私生活受侵擾,連續38天電子鎖被貼上67張貼紙,平均一天貼兩張,即使告上法院,仍然遭騷擾,屋主統計至今已經貼了121次。對此法院認為,確實超出合理範圍,因此依社維法開罰。
女屋主忙了一天,推開門後回到溫暖的家,而她的一舉一動都被門上電子鎖拍下,為了居家安全,她裝設了電子感應鎖,卻反被鄰居騷擾。
電子鎖鏡頭遭貼屋主錢小姐:「鄰居已經開始對我的電子貓眼上面的鏡頭,貼了121次的貼紙。」
從今年1月21日到2月27日,持續38天,等於平均一天貼兩張貼紙,只見鄰居出門前刻意走到女屋主門邊,將貼紙貼住電子鎖鏡頭,隨後快步離開。
電子鎖鏡頭遭貼住戶錢小姐:「這些綠色的貼紙是,鄰居它對我們家鏡頭上面所貼的貼紙,它(監視器)沒有刻意要做任何侵犯別人隱私的目的,而是為了要保護居家安全。」
新竹這對夫婦門上裝著合法、設有監視鏡頭以及感應燈的電子鎖,但鄰居認為,鏡頭對著自己家門照,導致私生活被監督,因此失眠焦慮不敢出門,雙方協調未果鄰居對他家門出手,屋主氣得告上法院。
電子鎖鏡頭遭貼住戶錢小姐:「甚至凌晨半夜的時候,他每天貼貼紙的時候,都會用力按壓,或甚至他會再推動門把。」
鎖匠表示,電子鎖不會隨時錄像,對於拍攝距離也有限制。
其他電子鎖匠:「一般我們站在門前要偵測的範圍,至少要差不多60公分內,如果你停留超過10秒,它才會做抓拍的動作。」
非當事律師蕭皓瑋:「社維法並未規定行為人有正當理由,就可以免受行政裁罰,如果民眾認為其隱私權受侵害,應該要循民事或刑事程序提起救濟,而非私力救濟。」
對此法院認為,就算隱私受到侵害,但還是不能做出這樣的行為,已經超出合理範圍,屬於滋擾住戶行為,因此依社維法開罰6千元,鄰居不服抗告但駁回收場,屋主只希望趕緊回到平靜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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