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首批穩定幣發行人牌照最快明年首季批出
本港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將於8月1日刊憲,金管局鼓勵有意申請牌照的機構於下月底或之前聯繫金管局,讓當局可傳達監管期望並適當提供反饋,首階段申請截止日期為9月30日。
金管局副總裁陳維民稱,發牌將是一個持續進行的過程,「劃線」僅為優先處理首批申請,預期首批牌照最快於明年首季批出,並發出數個牌照;若首階段落選企業日後可繼續申請。
陳維民強調,發牌的首要考慮在於「穩」,即申請企業能否持續經營,做好風險管理及反洗錢等相關規定。幣種方面則持開放態度,發行人申請可與單一種類、多幣種,或一籃子幣種掛鈎的穩定幣,若日後要增加其他幣種則視為業務擴展,機構要再一次通過風險評估,當局再進行審視。
他提醒投資者,在消息市場「利好」消息時底保持冷靜和獨立思考,即使取得牌照對公司短期盈利仍有不確定。同時,市場參與者在進行公眾溝通時應謹慎行事,避免發表可能被誤解或造成不切實際期望的言論。根據《穩定幣條例》,虛假聲稱自己為持牌人或申請人均屬違法。
此外,條件生效後任何人不得在香港發行法幣穩定幣、發行港元穩定幣,及向香港公眾積極推廣其法幣穩定幣發行。
截至今日,金管局尚未發出任何牌照。公眾日後可參閱金管局網站上公布的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紀錄冊。公眾應對任何聲稱在香港受到監管或持牌的穩定幣發。
過渡安排方面,8月1日前已在香港經營,且有一定規模的機構,應在條例生效後3個月內提交牌照申請,獲得書面確認及承諾期有能力遵守適用的監管規定後,可獲得臨時牌照,直至獲悉其牌照申請的最終決定。未符合要求的發行人,需在11月底前有序結束其香港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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