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樓評:樓契文件缺失點做好?如何避免?
早前談到不同類型的「無契樓」對按揭申請有何影響,以及作為業主一方可以有何補救措施。是次再談一個樓契文件不完整的個案,雖然不涉及業權糾紛,最後亦順利成交,但個案頗具參考價值,值得買賣雙方借鏡。
有賣家3年前購入新界一個新盤,當時透過大型銀行順利批出按揭。三年後決定放售,原本與買家協議於七月底成交。期間,賣家相熟的銀行職員提醒,如果成交日落在按揭還款日(七月中)之後,不足一個月的供款月份也會當一個月計算,即是銀行會照收一整月的利息。雖然此非所有銀行的做法,但在賣家角度,既然單位即將賣掉,當然不想只因成交日前後相差十多天就多付逾一萬元利息,於是希望提早成交。
本來買家對於提早成交並沒有太大異議,但就在雙方計劃提前交易之際,買家的律師代表在查契過程中發現樓契缺少一份補充文件(supplemental document)。原來,賣家當年由發展商按揭轉為「即供」的時候,曾經簽署一份協議,但當時負責的新盤律師樓卻有失誤,忘記將該文件加進樓契之中。如大家有看上回有關「無契樓」交易的分享,就會有印象正式樓契實為一疊文件,內含最新的轉名契、買賣合約、地契、大廈公契及單位圖則等,是證明買家為新業主的重要依據。
雖然賣家律師解釋指,缺少該文件不影響業權,當年申請按揭亦未見阻礙,但買家的律師代表很謹慎,堅持文件必須齊全才會完成交易。為盡快解決問題,賣家律師立即聯絡三年前處理買賣的律師樓。對方承認當年確有疏忽,並承諾補交文件。幸好,最終賣方成功補回文件予買家,加上文件本身不涉業權爭議,雙方得以順利提早成交,買家亦成功獲銀行批出按揭。
讀者如有意賣出手上的物業,要留意自己按揭的銀行對於最後一期供款的計算方法,今次案例中的銀行之政策就是在還款日後成交,即使不足一個月都會再收一個月利息,如果單位價值較高,當中牽涉的金額以萬計。另一方面,成交期太接近的話,買賣雙方就突發狀況的應對時間亦較少。幸好今次賣方律師代表的行動迅速,交易才沒有告吹。
近期有關「無契樓」的新聞引來網民關注,相信未來買家對樓契完整的重視程度會愈來愈高,且更有警覺性。即使文件有缺失不一定會影響業權(如今次案例),亦不一定會阻礙按揭申請,買方都有可能會要求所有文件齊全才交易。業主宜定期檢查樓契是否完整,免在出售時受阻。
利嘉閣按揭代理董事總經理 黃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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