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籲台版ETS納勞權 環境部擬防杜惡意關廠停工
台版ETS試水溫4(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9日電)環境部規劃碳定價及碳交易新制,學者提醒,除了供應鏈減碳,國際間也關注勞工人權相關議題。環境部表示,將會預防及避免有業者惡意停工、關廠,藉此取得免費配額的情況發生。
環境部為提供企業積極減碳誘因,建構碳市場,預計明年邀請17家企業籌組「先行者聯盟」,試行台版總量管制及排放交易(TW ETS),環境部長彭啓明期望最快在2027年啟動台版ETS,與已經上路的碳費制度並行。
台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周桂田認為,台灣產業會希望實施ETS,因為企業認為過去的減碳成果應該被肯定,並且能夠釋出自身剩餘的排放配額碳權,到碳市場上轉讓交易。
然而,對於現行碳費制度與ETS雙軌並行能否有效驅動減碳,周桂田表達疑慮。
他表示,參考韓國的經驗,若管制不當,ETS可能導致部分公司在沒有實質減碳的情況下,僅透過交易碳權來應付減碳規定,導致整體碳排放總量不降反升。因此,這需要看環境部後續如何調配與管制。
周桂田強調,國際對供應鏈的要求日益嚴格,不僅限於碳排,還包括人權、環境等,政府應正視並動態調整碳定價政策,運用數據進行監管,促使企業實質減碳與綠色轉型。
彭啓明則告訴中央社記者,學者所關心的議題,在擬訂台版ETS時都會納入考量。他強調,最重要的仍然是設計合理的排放上限及免費排放配額;除了推動ETS,原本的碳費制度仍會維持,雙軌並行,讓「減碳後段班」的企業繳碳費,有持續減碳的動機。
至於相關勞工人權議題,依據氣候變遷因應法第35條規定,排放源關廠、歇業或解散,其核配額不得轉讓,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收回。彭啓明說,會設法防杜業者惡意停工、關廠,藉此取得免費配額,以維護公平正義。
中華經濟研究院能源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劉哲良告訴中央社記者,碳稅與ETS像是光譜的兩端,碳稅是固定價格、但減碳效果較弱,而ETS的減碳效果較佳,缺點是會有價格上的波動。
至於台灣的碳費制度,劉哲良認為,在加入「自主減量計畫」的規則後,在光譜中較偏於ETS的方向。
他強調,碳稅、碳費或ETS並不是單選題,每個國家或地區會執行適合當地的制度、也有複合型的制度設計,適切的制度是否能達到減碳才是最主要的目標。(編輯:陳清芳)11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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