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愛犬自己出去便溺遭撞亡! 汐止飼主、駕駛下場出爐
新北市汐止一名飼主,平時就會放任犬隻自行外出便溺,沒想到,日前犬隻突然衝出門後,接到的卻是警方通知犬隻遭路過車輛撞死的噩耗,後續經動保處人員訪談後,認定飼主未妥善管理犬隻,造成動物死亡,依《動保法》法對他開罰新台幣1萬5千元,至於肇事駕駛也同樣依法被開罰1萬5千元。
駕駛人看見犬隻,有減速行駛,但未停下車輛。(圖/翻攝畫面)
據了解,汐止一名駕駛,駕車回公司途中,左轉進入狹窄單車道路口前,看見有犬隻無人陪伴,走在前方馬路上遊蕩,雖將車輛減速,確認犬隻在路邊安全區域,便往前行駛,未料,過程中,卻突然感到輾過異物,下車察看後,赫然發現竟是犬隻躺在馬路上奄奄一息隨即死亡,便通報轄區警方到場。
駕駛人未確認犬隻在路旁安全區域,車輛仍繼續往前行駛。(圖/翻攝畫面)
而汐止警方進行交通事故調查,訪查到犬隻飼主時,飼主表示犬隻會自行外出便溺,當時就是讓犬隻獨自在住家附近活動,事後接到警方通知,才得知犬隻遭車輛撞死。
犬隻遭撞後躺在馬路上。(圖/翻攝畫面)
動保處經警方提供相關事證後,認定飼主未妥善管理犬隻,造成動物死亡,違反《動保法》第5條第2項第4款規定「飼主應避免犬隻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依同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裁罰新台幣1萬5千元。
而駕駛人則因過失輾壓動物造成死亡,違反《動保法》第6條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依同法第30條第1項第1款裁罰新台幣1萬5千元。
新北動保處也呼籲,飼主務必落實寵物管養之責,犬隻外出應繫繩牽行,避免犬隻走失或誤入車道,保障犬隻與用路人安全,另外駕駛車輛如遇動物出沒,應先完全停車,確認其安全離開後再緩慢通行,讓新北成為友善動物的城市。
犬隻外出應繫繩,違反者可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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