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兩岸定位事關憲法,豈容一再改口?
內政部長劉世芳「我們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談話,引爆在野黨撻伐,迫使她改口「維持現狀是台灣最大的共識」,同一天賴清德總統也說沒有計畫改變現狀。從兩岸維持現狀到兩岸兩國,兩岸定位事關憲法及相關法律,但從賴清德到劉世芳卻一再改口,根本無視政體制莊嚴性!
有關於兩岸定位的表述,賴清德本身就是典型的變形蟲:他可以說自己是「務實台獨工作者」,也可以說「我將依據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他可以質疑「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也可以說他「身為總統也是憲法的守護者,有責任維護憲法的五權分立」;他可以說「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也可以說「台灣沒有計畫要改變現狀」。賴清德可以見風轉舵變變變,但中華民國憲法也能跟著他變變變?
劉世芳則堪稱是呼應賴清德「新兩國論」的急先鋒,先是配合網紅胡亂爆料,大張旗鼓調查台灣民眾取得中國大陸身分證,結果落得雷聲大、雨點小。接著又撤銷陸配前議員、里長公職,卻又挨批撕裂社會;此次她說「我們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就是回應陸配即將出任立委的相關問題脫口而出。只不過,劉世芳忙著向賴清德表態,目中卻全無中華民國憲法和相關法律。
值得探究的是,劉世芳說,站在中華民國政府角度「我們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這個「我們」是指劉世芳與她的「新兩國論」同好們?還是民進黨?還是內政部?還是行政院?還是賴清德的立場?如果這只是劉世芳及其同好們的政治信仰,則不應該以私害公;如果這是民進黨的立場,民進黨不應該以一黨之姿凌駕於中華民國之上;如果這是代表賴清德的立場,更證明賴清德所說的「依據中華民國憲政體制」、「兩岸維持現狀」只是欺騙全世界的口是心非之言。
無論劉世芳說「我們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她自己、還是代表民進黨、還是代表賴清德、民進黨政府的立場,可以肯定的是,這個「我們」絕對不代表中華民國;因為無論是「新兩國論」還是台獨,都違背中華民國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等法律的規定。
賴清德和劉世芳、甚至所有民進黨政府官員,都應該再看一看中華憲法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因為有此條文規定,中國大陸被界定為中華民國領土,因此憲法增修條文序言才規定「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第十一條將中華民國領土區分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因為有憲法增修條文的這些規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才規定「國家統一前,為確保台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第二條將中華民國領土區分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更進一步而言,特別法位階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還以戶籍、而非國籍區分兩岸人民。也因為有中華民國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兩岸條例等等規範,陸配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的法源根本不同於外籍配偶:前者的法源是憲法及兩岸條例,後者是國籍法。劉世芳身為內政部長,將陸配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硬扯到國籍法,更硬扯到中華民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儘管事後改口,也掩飾不了她刻意曲解中華民國憲法及相關法律。
劉世芳刻意曲解中華民國憲法及相關法律,同樣一再改口的賴清德不也是如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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