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部加碼電動機車3類補助 汰舊換新最高補助8千
經濟部今天(17日)宣布修正電動機車補助要點,提高汰舊換新、共享運具、換電站等3類補助金額,例如民眾只要報廢10年以上老舊燃油機車,並購買經認可的電動機車,經濟部就加碼補助新台幣1,000元,使得補助最多上看8,000元。
為增進社會轉用電動機車的意願、強化充換電站服務量能,經濟部宣布完成修正電動機車補助要點,分別就消費者、共享運具業者及電動機車業者等3面向提供加碼補助措施。
在消費端方面,只要滿足一定的電動機車汰舊換新條件,經濟部就加碼補助,每輛車最高補助金額達8,000元。經濟部產發署金屬機電組組長張能凱說:『(原音)因為我們原本一台電動車是補助7,000塊,就是你買電動機車,我們就有補助7千塊,現在就是說如果民眾去報廢一台10年以上的老舊的燃油(機)車的話,而且購買任一款是由我們經濟部認可的電動機車,我們額外會再加碼1,000塊,總共合計會到8,000塊。』
針對國內共享電動機車產業逐步發展,投入多個縣市營運使用,經濟部也鼓勵業者將車隊轉換為電動機車、擴大車隊規模,業者若選擇受認可車款,經申請核可後,每輛車最高補助金額將由3,500元提高至4,500元。
另外,為鼓勵業者建置大型站點或現地擴充機組,經濟部特別將能源補充設施,也就是電動機車換電站的補助上限,從30萬元提高至60萬元,盼能增加換電站建置誘因,滿足熱區尖峰時段的換電需求。
經濟部表示,這項補助自即日起預計實施至明年底,並會視市場狀況滾動修正,且除了加碼補助外,也會持續輔導機車行升級轉型,讓每個想轉型的車行老闆都能學會維修電動機車的技能,也讓機車行能修、會賣電動機車。
經濟部特別提醒民眾,如要申請補助,務必確認購買的車款為經濟部認可的電動機車,並透過受認可車廠或授權經銷商提出補助申請,以保障相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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