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府城廣角鏡 〉可能拭去風神廟後方的恥辱印記?
吳昭明
月前台南三百才熱鬧展開,近日竟傳出貼著風神廟後方,將起高樓,一旦傳言成真,不但重傷風神廟周遭景觀、天際線,以及市容,更難堪的是,還將因此豎立起一道台南之恥的豐碑。此一事件,難道意謂台南市長、文化局長可作為卻不作為?或不知如何作為?亦顯現台南市的文資審查機制已經蕩然?竟而任令高樓重傷古蹟景觀。
歷史或將記錄:黃偉哲、黃雅玲任內,發生戕害風神廟景觀事件?
談風神廟後方高樓的問題,且先談風神廟與接官亭的歷史意義。位在府城南河匯入台江出海口附近的風神廟,興建於乾隆四年,一七三九年。地當往來台灣與廈門航運的要衝,也是當時的渡頭。選擇在當時的要津興建風神廟,其目的無非是祈求風調雨順,保佑舟楫往來平安。風神廟南邊的接官亭也興建於乾隆年間,是接送官員往來台灣與大陸的地方,也是台灣類似場域,僅有的地標性史蹟,然則,更見其深厚的歷史價值。
風神廟與接官亭,建構了當年台灣府的歷史之門。
正因為風神廟與接官亭歷史地理的特殊意涵,民國八0年初葉,施治明市長主政時期,黃秋月教授主持維修工程時,其規劃的構思,即鎖定歷史之門場景的重現。且稍敘述維修情形。
位在和平街巷弄中的風神廟與接官亭,維修前,古蹟雜處民房之中,為了重建歷史之門的意象,乃徵收、拆除多間民房以開闊氣勢。除此之外,為了確保歷史之門的環境與景觀,當時還提出都市計畫變更,要求「原有榕樹不破壞」,「鄰接古蹟保存區境界線之建築立面盡量不得有出簷等突出物」,實乃預先訂立規範,以免景觀被破壞。
對照施治明任內所營建的意象,榕樹都要求保留,更訂定景觀維護的規則,但,目下,豈只「出簷」,風神廟後方都將起高樓,對於如此景況,吾人不能不就教黃偉哲與黃雅玲:您們心目中的文化資產,乃至規範,到底是什麼?
之所以如此質疑,根據的是文化局發布的幾點說辭,包括:建地未劃為「古蹟保存區」,以及,從原來的五層樓降為三層樓,並減少地基開挖深度。大言皇皇,未劃為「古蹟保存區」,市府就可以不予規範?三層樓就不影響古蹟景觀嗎?試問文化局的文資尺度到底如何拿捏?還有,文資審議難道沒有角色?古蹟景觀的問題,難道束手無策?
至於風神廟後方因何忽地起高樓?吾人無意探究其原因,包括土地所有權如何變更、移轉,以及如何取得等細節。不過,解決風神廟後方起高樓的爭議,吾人有幾個問題請教台南市政府諸公:其一,可能依循文資程序解決?文資審議能否擋下來?其二,解決問題的根本關鍵在土地。施治明時期為了建構歷史之門曾徵收、拆除多家民房,以開闢廣闊的空間,而今,為了維護風神廟的景觀,黃偉哲可能考慮透過協議價購土地的途徑以解決?黃偉哲與黃雅玲如何為台南府城留下歷史之門的新見證?答案,大家等待著。(作者為資深新聞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