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基本法」名稱確定 多數條文無共識送朝野協商
〔記者林欣漢/台北報導〕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日聯席審查「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討論聚焦在政府推動AI應注意個人資料保護、確保勞動者的勞動權益、資料開放與共享,並應妥善規劃資源整體配置,辦理AI相關產業的補助或提供租稅、金融等優惠措施,不過,大多數條文都因為立委們不同意見,沒有共識,僅確認名稱為「人工智慧基本法」,最後召委葛如鈞決議將草案送出委員會,條文保留交付朝野協商。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表示,「人工智慧基本法」的制定對於提升台灣在全球人工智慧領域的競爭力,具有里程碑的意義,遺憾的是,行政院迄今沒有院版送來立院審查,6月審查時委員會還做出決議,要求盡速提出院版,沒想到今天依然「掛鴨蛋」,實在應予譴責。
柯志恩指出,民進黨政府宣稱要掌握AI發展契機,將2017年訂為台灣AI元年,同年8月推出「AI科研戰略」,總統賴清德擔任行政院長時還提出為期4年的「AI行動計畫」、2019年蔡政府也公布AI基本法草案。沒想到口號震天價響,但歷經6年多時間,在野黨聲聲催促下,迄今還法案難產,連一個影子也沒有,「行政部門的說詞是還要跨部會協調,我不相信,有那麼複雜困難嗎?堂堂一個行政院協調不出一個AI基本法,這不是大笑話嗎?還奢談什麼AI內閣、科技產業創新?如此低落的行政效率,卓內閣不覺臉紅嗎?」最後在葛如鈞主持下繼續審查討論,將條文送出委員會,總算往前推進一步。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表示,這部草案明確了政府推動AI的責任與方向,也為資料治理、演算法透明、研發創新、教育應用與人才培育建立基本架構。法案後續將進入朝野協商階段,會持續推動修法,確保台灣能讓人工智慧與人本同行,迎向AI時代。
國民黨立委黃健豪也說,此案已延宕8年,歷時3屆總統,賴清德2017年擔任行政院長時就喊出「AI行動計畫」,直到2025年8月4日,行政院依然處於被動狀態,且今年4月16日、6月11日的聯席會議,甚至也決議行政院應於七月底前提出版本,但依舊空白一片。今天的討論,他針對個人資料保護執行層面有疑義,但個人資料保護法主管機關,又僅是籌備處層級,列席官員說他們只能「協助」個資保護,不只瀆職,更像是在利用行政官僚卡關。其它委員關切包含勞動權益、資料共享、兒少保護、產業獎補助、租稅金融優惠等,種種討論及行政院的回覆,讓人以為這是AI基本法第一次的討論會議。
討論最後,朝野黨團及政府相關單位都無共識,僅部分法條及兩個附帶決議通過,主要都在規範科技政委督導數發部、國科會、教育部及衛福部於該法三讀通過之後3個月內完成兒少、人權、性別影響評估,以保障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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