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憲法法庭癱瘓提解方 法界盼大法官判憲訴新制違憲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在立法院藍白立委主導下,使得憲法法庭半年多來形成癱瘓狀態,引起民怨;法界人士除建議總統儘速提起第三波的7名大法官被提名人至立院行使同意權外,黃帝穎律師、三審法官認為憲訴新制已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大膽建議大法官應秉持「憲法守護神」的角色,判決憲訴新制違憲,解決憲政僵局。
立法院去年12月三讀通過憲法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規定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作成違憲宣告時,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因欠缺配套,且設定罕見的高門檻人數規定,引起法界質疑是故意立下惡法讓憲法法庭實質停擺,無法運作。
「溫和派」的法界人士仍寄望在體制內改革,主張大法官審薦小組應儘快作業擇定優秀、無明顯政黨色彩的大法官人選,由總統賴清德提名送交立院進行第三度大法官人事同意權,藍白立委也應該以國家大局著想,儘速通過7位大法官的同意權,讓憲法法庭及懸缺9個月之久的司法院長、副院長人選出爐,均能正常運作。
另有法界認為,憲法法庭停擺的結果,最明顯的後遺症是沒有釋憲的救濟管道,危害人民本身權益,若有較矚目的案件因釋憲功能停擺,而突顯出憲訴新制的顢頇、不當,屆時公民力量應能展現出來,迫使國民黨、民眾黨立委能夠再修正憲訴新制、通過賴清德總統第3度提出的大法官人事同意權,但法界也同意,其缺點是可能遙遙無期。
不少法界對藍白立委聯手修訂憲訴惡法、且2度惡意封殺共14位大法官人事同意權,頗不以為然,直言已不期待藍白立委會以司法院、憲法法庭兩個憲法機關的大局為重,使其能夠正常運作,提出「大法官自覺論」的觀點和攺革作法。
某三審法官指出,大法官是憲法的守護神,藍白立委使用政治力立下惡法,明確破壞憲政、民主制度時,大法官應有大破大立的做法,即使目前只有8位大法官,不符合憲訴新制規定須有10人才能評議,仍應勇於擔當,判決憲訴新法違憲無效,但他認為,以目前朝小野大的政治現狀,此「硬碰硬」做法恐引發政治衝突和僵局。
黃帝穎律師亦提出類似觀點,指出民主國家不會容忍憲法法庭停擺,藍白立委透過人數優勢立下惡法,且全面封殺大官被提名人,已實質癱瘓憲法法庭,違反權立分立原則,大法官有責任挺身守護民主憲政,他和多位大學法學教授都認為憲訴新制已違憲,大法官宜考慮判決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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