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煒打贏官司 可以向長榮海運、空運等四家公司討160億現金及股票股利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遺屬官司纏訟8年,最高法院去年8月判張榮發遺囑有效確定,遺囑將遺產全留給2房獨子張國煒,但遺囑執行人遲遲不履行分配,張國煒的委任律師林文鵬直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解任遺囑執行人職務,並改定適格的遺囑執行人,並向四大公司討160億的現金、股票股利。
台灣最高法院去年8月已於近期作出三審判決,維持二審見解,認定張國煒為合法繼承人,並可依照父親張榮發的遺囑分得應有遺產,問題是,遺囑執行人並不站在張國煒這邊,受委任律師林文鵬去向四大公司討遺產。根據地院的判決,是7位繼承人共同獲得,4位遺囑執行人也因法院的判決要去向4家長榮集團子公司要遺產。
張國煒去年贏遺囑官司,但遲遲未能執行
張國煒曾公開對媒體說,沒有意思要回長榮爭經營權,「但是我的東西還是要還給我。」
根據《經濟日報》報導,長榮航空、長榮海運、長榮儲運及長榮國際11日回應,已收到遺囑執行人來函,並就股利領取事宜回覆遺囑執行人暨副本法院知悉。
張國煒委任律師林文鵬表示,去年受張國煒委託,提告四位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及吳界源涉嫌背信,並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解任遺囑執行人職務,並改定適格的遺囑執行人,要求遺囑執行人向四公司請求股利,上個月已獲台北地院裁准。
律師直接告柯麗卿等背信,撤換執行人
另一方面,代表張國煒的律師主張,遺囑指定張國煒接班集團總裁,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及吳界源四位遺囑執行人本應協助,卻違背應忠實踐履遺囑的任務,選任張國華擔任長榮集團主要控股公司巴拿馬長榮國際常任董事及常任總裁。
再者,張榮發生前名下有長榮海運、長榮航空、長榮國際儲運及長榮國際等公司股票,遺囑執行人怠忽職守未請求應有的股利。這些股利,應該屬於張國煒以及其他6位繼承人。
長榮海運和航空等四公司,要給張國煒160億元的一部分
2016年1月,張榮發病逝,留下手寫遺囑,指明將部分遺產留給幼子張國煒,然而股東請求股利發放時效是5年,5年後公司可拒絕給股東,2016年至今年,部分股利的請求已陸續超過時效。
林文鵬對媒體表示,估計從2016年到2020年,已超過五年時效的股利合計約20億元;而從2021年到2025年,尚未失效的股利有140億元。合計160億元的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張國煒若得到這一批股票股利,未來每年又多了一筆股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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