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繳代金1/海口雇不到原住民 農會嘆:配合政策卻變相遭罰
台灣進入颱風季,之前丹娜絲颱風帶來強風大雨,對南部農業造成重大損失,但位於災區的嘉義縣朴子市農會,在風災過後除了要協助農民申請現金救助與低利貸款、幫忙災後復原之外,還有另一項令他們苦惱的任務:繼續尋找徵求原住民員工,以符合相關法令規定。該農會總幹事表示,農會本未達到定額進用原住民的標準,卻因為配合政府政策,變成《政府採購法》中百人以上規模的得標企業,又因地處偏遠請不到人,被要求每個月要繳代金,實在很無奈。
依據《政府採購法》98條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12條規定,得標廠商若員工人數超過100人,必須聘僱至少1%的原住民,但這項原本立意良善的政策,卻讓部分農會大嘆「請不到人」。朴子市農會總幹事田志強解釋,農會原本不必參與政府標案,但因為受政府委託,幫忙農業部收購公糧,所以和農糧署簽定契約,卻也從此受《政府採購法》的約束。
田志強補充,算與政府簽約,但朴子農會規模原本也未超過百人,不受《政府採購法》定額進用的規範,但台灣農業面臨的結構性缺工問題日益嚴峻,尤其在農忙時節,短期、大量且具體力需求的工作,讓許多農民苦不堪言,尤其嘉義縣是全國人口老化最嚴重的地區,更需要透過投入移工來維持農業運作。朴子農會服務農民,配合政府開放由農會申請引進外籍移工從事外展農務的政策,透過農會統籌調度人力,解決部分農民的燃眉之急,聘請了20多名農業移工,才讓該農會成為百人以上的「大企業」,依法必須聘請1名身心障礙人士與1位原住民。
「可是我們這裡請不到原住民啊!」田志強說,嘉義縣的原住民主要為鄒族,居住在阿里山區域,在朴子市等海線地區沒有原住民。他進一步解釋,朴子農會聘請員工,新進人員每月薪水3萬多元,員工通過技工升等考後可加薪至4萬元,每年依年資加薪數千元;然而,許多離開部落到都市求職的原住民朋友,大都具備專業技術,若是從事板模、泥水師傅,月薪可上看10萬,也因此他四處請人介紹、上求職網站搜尋,都找不到合適的原住民人選願意來上班。
依《政府採購法》及《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規定,若得標廠商聘雇原住民員工未達標,則須向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下的就業基金繳納代金,依缺額人數繳交每人每月的基本工資。朴子農會從今年5月起收到原民會的催繳通知,田志強說,每個月繳交28500元代金,「看起來好像不多,但無論收購公糧,還是雇用移工從事外展服務,都是配合政府政策,又不是我們想要的,卻無辜要多付一筆錢,這不只是『奇檬子』(感受)的問題,農會因此增加成本,也對不起我們的會員。」
嘉義縣立委蔡易餘指出,雖然法令規定,得標廠商每百名員工須聘請一位原住民,但原住民未必會想前往離家比較遠的偏遠地區上班,位在海口的機構因而想請也請不到人,他認為,應該要檢討法規,必要時研議修法,可從員工人數的認定方式著手。
蔡易餘認為,農會辦理外展,是為了幫忙農民才申請移工,並不是農會本身要雇用,但勞工的員額卻掛在農會的名下,與農會原本雇用的員工合併計算的結果,造成人數超過百人,因此必須適用《政府採購法》的定額進用規定,此作法並不合理,勞動部應該要檢討改善。
勞動部表示,針對農漁會外展農務工與政府採購相關疑問,勞動部會再視農業部研議情形,共同討論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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