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調查:中央連3年補助台南近9千萬元清淤、8成疑遭挪為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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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秘書長何博文2日帶領名志工南下救災,到台南市後壁區菁寮國小清理水溝淤泥雜草。對手大酸擺拍。不過尷尬的是,監院日前才通過調查報告指出,台南市府從109-111年連續3年度曾向中央申請19件雨水下水道清淤補助,共核定8,780萬5千元,但市府卻將該補助款用於102件工程。每年均僅含1件原提報之工程,有違規定。逾8成補助款疑無專款專用。
丹娜絲颱風其隨後引進氣流重創台南、嘉義、雲林等沿海地區。新代理的民進黨中央黨部秘書長何博文帶領志工到台南幫忙清淤。但對手卻大酸清淤應該是用機械,怎麼用圓鍬等,質疑擺拍。
而監察院日前通過監委張菊芳、郭文東、陳景峻三人所提「台南市雨水下水道清淤補助款案」。該案其實是審計部先前審查查核指出,台南市政府109至111年度獲原內政部營建署補助雨水下水道清淤工程款,惟實際運用於疏濬清淤工程部分比率疑偏低,逾8成補助款用於雨水下水道設施維護或搶修工程,疑未專款專用等情。
調查報告指出,中央於109至111年透過一般性補助款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雨水下水道系統及市區排水疏濬清淤工程,每年補助總額度為新台幣2億元,各年度補助金額分別為 1億 9,784萬4千元、1億9,986萬9千元及1億9,863萬7千元,共計 5億9,635萬元。主計總處表示,雨水下水道疏濬清淤係屬一般性補助款基本設施補助經費之專款專用項目。「補助經費應專款專用支用於核列之各項工程 ,不得移作他用 」之規定 及 未符合該規定之 精神。
調查報告表示,台南市政府向原營建署提報19件本案一般性補助款之擬辦工程(109及110年各6件,111年7件),經該署核定補助8,780萬5千元,惟該府卻將該補助款用於102件工程每年且均僅含1件原提報之工程,有部分補助款非用於該署核列之工程,有違規定。
台南市政府則表示,台南市幅員廣闊,清淤疏濬係由該市 33區公所及台南市政府水利局各轄管科室共同辦理,每年發包 34 案,惟部分案件因故無法於本案一般性補助款提報案件前完成決標,取得完整提報案件所需之文件不易,加以工程契約數量眾多,區分 34 案將使提報行政程序繁瑣。為簡化行政流程,該府提報水利局自辦之雨水下水道清淤維護工程。經查該府提報及請款案件與實際執行清淤案件確實有出入,惟該府實際執行清淤經費較獲分配之本案一般性補助款為高,顯示除該補助款外,該府亦投入相關經費辦理清淤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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