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好消息!營所稅暫繳新制上路 房地交易所得可排除計算
為減輕企業稅務負擔,財政部30日宣布,自今年起,營利事業在9月申報暫繳營所稅時,若採用「前一年度應納稅額的一半」方式計算,可排除掉前一年來自房地合一稅範圍內的所得稅額。這項新制將自今(114)年9月起的暫繳申報即開始適用,預期能為曾有出售廠房或土地的企業,緩解資金調度壓力。
根據去年12月召開的第 4 季「納稅者權利保護諮詢會議」會議記錄,會中有委員提到,部分企業偶有一次性出售房地產的交易,導致當年度所得飆高,但次年卻必須依「前一年度所得稅一半」原則暫繳高額稅金,對企業形成不小的負擔。
新制實施後,這類交易產生的稅額將不再被納入隔年暫繳基礎,有助於讓企業暫繳金額更貼近實際營運狀況。
減輕一次性交易的稅務壓力,今年9月暫繳申報起適用
依《所得稅法》第67條規定,企業除了每年5月依法辦理結算申報並繳納應納所得稅外,還需於當年9月先「暫繳」一次稅款。這筆稅款預估全年應納稅額的一部分,等到隔年5月正式結算時再扣除已繳金額,多退少補。
目前企業申報暫繳主要有兩種方式:
一般申報(估半法):繳納「前一年度應納稅額的一半」,簡便但可能與實際營運落差較大,是大多數企業的做法。
試算申報(自行計算):依據當年上半年實際營運情況計算稅額,需具備完備帳冊並經會計師查核,適合規模較大、帳務透明的企業。
問題出在,部分企業某年若因出售土地、廠房等房地資產而產生房地合一稅下的大額所得,會導致該年度應納稅額大幅提高。
若企業隔年選擇一般申報方式,就會被迫繳交「去年暴增稅額的一半」作為暫繳,儘管當年度並未進行房地交易,仍得負擔不成比例的稅金。
因此,財政部頒布新規,放寬企業在採「一般申報」(以前年應納稅額一半計算)方式進行暫繳時,其計算基礎可排除房地合一稅範圍內的分開計算所得稅額。
房地合一稅2.0如何影響企業?這次改革重點一次看懂
所謂「房地合一稅2.0」,是自2021年7月上路的新版稅制,適用於營利事業或個人出售不動產,包括房屋、土地、預售屋、使用權以及其股份或出資額。該稅制要求此類財產交易所得單獨計稅、單獨申報,並根據持有期間課以差別稅率:持有未滿2年者,稅率45%、持有超過2年未滿5年者,稅率35%、持有超過5年者,稅率20%。
這些稅額原本會併入整體所得稅計算基礎,但其實多屬一次性收益,對企業未來營運常態並無反映。
此次財政部公告,自114年度起,若企業選擇「估半法」申報暫繳,可排除這類依《所得稅法》第4條之4與第24條之5所分開計算的稅額,讓暫繳制度更具彈性與公平性。
實際上,之前受到疫情衝擊,財政部曾多次針對特定年度開放企業「免辦暫繳」,減輕資金壓力。不過,今年是否會因外部經濟不確定性再開放類似措施,財政部尚未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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