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振聲問律師「這樣就能當污點?」 檢察官:不認可能都不算數
台北地院昨勘驗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去年9月因京華城案,連2天在台北看守所接受承辦檢察官林俊言就訊的光碟。從光碟可知,彭振聲第一天不斷解釋送研議案都合法,卻在律見完1小時13分鐘後認罪,影像顯示,彭還轉頭問律師「這樣就能當污點證人?」隔天林俊言又來北所,彭同樣不認為有圖利,林俊言卻說,如果今天不認,昨天說的可能都不算數。柯文哲辯護律師蕭奕弘要求法官查明,所謂的「不算數」是否為不正利益的交換。
北院28日勘驗的10個檔案,共有9個檔案是第一天,也就是去年9月3日,只有第10個檔案是第二天。法院花了一整天時間勘驗,傍晚勘驗第10段偵訊影像,該錄影時間為2024年9月4日下午2時許,檢察官林俊言、黃琬珺帶著書記官來到北所訊問彭振聲,當時陪偵律師為黃品淞。鏡頭對著彭振聲、黃品淞2人。
彭振聲:研議不一定是圖利 林俊言不斷提醒這就是圖利
林俊言說,照理來說,這件不能研議送去都委會的,陳情案不能這樣做,不可以都發局送去都委會之後,你給他研議,這部分不就圖利,圖利京華城是不是?
彭振聲說「不是」,強調因為都發局送去,都委會不可以不接受。研議也不一定是圖利啊!不能說直接駁回,還是要開會才能駁回。有送研議,也有開會。
林俊言又說「但我要提醒這就是圖利。你如果這邊覺得你沒犯罪,那我們昨天說的可能都不算數。你有什麼意見嗎?那就是圖利喔…你要享受這個優惠也享受不到…」此時,黃律師壓低聲音跟彭振聲說「如果你昨天承認,今天不承認,昨天說的承諾就沒有了。」
林俊言又說,解釋上就是這樣子啊,不然不合理,「我也不說要誆你,解釋上就變成是這樣子。」此時,彭振聲才回答「是。」
律見45分鐘空白 彭振聲認罪了
柯律師鄭深元主張,9月3日下午4時45分律見,到下午5時30分開始錄影,中間空白45分鐘,結果勘驗到9月4日偵訊光碟,發現檢察官說你不認罪,那昨天說的優惠也享受不到了,質疑檢察官曾在關掉錄音錄影私下與彭振聲接觸,達成某種協議,但卻不在卷內。
柯律師陸正義說,彭振聲曾詢問過前都委會執秘劉秀玲京華城案適法性問題,劉於2024年6月21日回訊「咱們都委會都有把關,適法性沒問題」,彭的認罪是接受檢察官的法律意見,並非就明知違背法令而認罪。
威京集團沈慶京辯護人蘇振文表示,勘驗完畢可知,作證者並非彭振聲而是檢察官林俊言,都是林俊言自問自答,違反《刑事訴訟法》第190條訊問證人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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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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