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旬婦足踝畸形痛到無法走路 截骨矯正術恢復行動力重拾工作
近60歲的林姓婦人,過去30年每天清晨推著小推車,在工業區門口販售早餐。然而長期因足踝畸形造成疼痛與跛行,最後甚至痛到無法行走,只能在家人勸說下忍痛退休。經友人介紹到醫院接受截骨矯正手術後,疼痛獲得明顯改善,行走也恢復自如,如今又能回到熟悉的早餐攤,再次投入自己喜愛的工作。
林婦年輕時曾因腳傷誤以為只是扭傷,僅簡單治療未加重視。隨著年齡增長與長時間勞動,足踝逐漸惡化變形。光田綜合醫院骨科醫師楊超名指出,患者就診時病情已進入末期,足踝出現嚴重歪斜,典型反映了許多患者長期忽視足部問題、拖延治療的情況。
楊超名醫師說,足踝畸形可分為四期,第一期疼痛輕微、變形不明顯,多數患者不自覺;第二期開始出現結構異常,足踝略有腫脹,行走開始感覺不適;第三期骨頭已部分磨損約五成,足踝明顯腫大變形,可能出現跛行且疼痛加劇;第四期則是全骨頭磨損與嚴重變形,足踝明顯歪斜,甚至可見腳部外翻或內翻,行走功能嚴重受限。林姓患者求診時已到末期,足踝嚴重變形、歪斜。
醫師表示,除了先天性的扁平足外,足內翻、足外翻多因長期姿勢不良或外傷,再加上未及時治療,導致結構異常,影響走路功能。目前仍有許多患者如患者,往往覺得「還能撐」,拖到生活受限才就醫,錯過治療時機。
林婦原先被外院建議接受關節融合術,但因該術式限制活動度,她希望尋求更合適方案。經評估後,楊醫師為其進行截骨矯正術,透過精細操作復位骨關節並以鋼板固定,成功改善畸形並保留關節功能。術後林婦恢復行動自由,得以重返職場。
醫師提醒,從事需長時間站立或行走的服務業、製造業及外勤工作者,更應重視足部保健,若有不適應及早就醫。術後患者則可透過光田綜合醫院骨科運動醫學中心進行專業復健,包括物理治療與功能訓練,以降低沾黏或變形風險,幫助行走功能長期維持。(張文祿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