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血癌警才控警局霸凌 卻「收賄2萬」設局抓通緝犯遭貪汙罪起訴
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施姓小隊長(中)去年透過新北市議員開記者會指控分局霸凌。(圖/資料照)
從警35年的新北市新莊警分局偵查隊施姓小隊長,去年(2024年)才大動作找來4位新北市議員開記者會,指控分局因自己罹患血癌,卻刻意刁難他請長假,涉職場霸凌,日前因涉嫌收賄曾姓里長2萬元,誘捕通緝犯遭檢廉送辦,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依貪污罪起訴施姓小隊長及曾姓里長。新莊警分局今天(11日)表示,將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報請施員停職處分。
據了解,施姓小隊長施員從警超過35年,曾獲選警政署第一屆全國「好警察」代表,去年施員罹患血癌請長假,同年11月29日遭廉檢約談後,施員與同為警職的警官張姓妻子大動作找來4名進黨籍現任新北市議員召開記者會,怒批施員遭新莊警分局霸凌,刻意刁難他請假、擅自挪動他座位等。
根據檢廉調查,新莊區裕民里曾姓前里長2023年6月間,因兒子從事詐騙、洗錢等不法行為,因此與李姓男子結怨,得知李男可能要對兒子不利,便透過許姓里長介紹認識施姓小隊長,2人同年月30日在偵查隊辦公室商談時,施員發現李男剛被新北地檢署發布通緝,便相互加入LINE,討論如何誘使李男現身再加以逮捕。
曾男同年7月2、3日透過臉書標記出兒子所在位置、線民告知等方式,讓施員嘗試誘補李男未果,曾男為避免兒子生命遭受威脅,便撥打電話給施員,承諾抓到人的話將額外包「破案獎金」給兄弟加菜,藉此行賄,過程中曾男傳訊施員,「如果人有抓到,到時候我在包個紅包讓兄弟加菜一下」、「再請阿銘包破案獎金,這又沒關係」等語。
施員當天晚間便與昌平派出所警員合作,在泰山區逮捕李男,而事隔4天後,2人相約在新莊警分局頭前派出所外,曾男將在座車上裝有2萬元的牛皮紙袋交付給施員。
施員在檢廉約談時起初坦承犯行,更願繳回犯罪所得,但在致電擔任警官的張姓妻子時,張員要丈夫不要認罪,施員因此改口辯稱加菜金是經偵查隊長同意,卻遭隊長否認,後續再度改口因罹患血癌,接受化療後體力與記憶力大不如前,對於指控均想不起來了,最終施員與曾姓前里長均被依法提起公訴。
但檢廉調查時卻意外發現,張員去年12月間,曾致電台大醫院醫師,要求開立丈夫因化療可能導致意識不清的證明,卻遭醫師婉拒,後續張員親自到醫院與醫師碰面,同時致電律師與醫師溝通後,成功請醫師開立診斷證明,並由律師撰寫答辯狀,試圖替丈夫脫罪。
對此新莊警分局表示,針對施姓小隊長涉嫌貪污罪遭檢方起訴一事,本分局將於收到起訴書後,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相關規定辦理停職,並俟司法偵審結果,依法追究相關考核及監督不周之責任。同時重申,嚴禁所屬員警無故私下收受民眾饋贈,並要求所有獎勵金均應依既有規範及程序辦理,確保執法廉潔與警察形象。
新北市刑大對此也表示,施員的張姓妻子目前為新北市刑大行政組長,張員疑有妨害司法調查等情案,經查案發時是去年11月間,張員時任警察局秘書室警務正,並於今年3月3日經報名考試錄取後,調派至新北市刑大專員職務,另於今年7月28日調陞行政組組長,相關調派均符合警察人員陞遷辦法相關規定,至於張員行政責任將視案件調查情形,從嚴從重追究,並追究相關人員考監責任,絕不寬貸。
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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