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持刀闖法鼓山瞎扯「聖嚴法師託夢指使」 真正原因曝光
40歲吳姓男子7月31日持刀闖入台中市法鼓山寶雲寺,挾持一名女員工,所幸遭警方制伏,未釀成傷亡。據悉,吳男報考由聖嚴法師創辦的法鼓文理學院但未獲錄取,去年2月還曾寄送恐嚇信件至總統府,揚言「法鼓山除夕撞鐘,我要去丟汽油彈」。法院7月30日依恐嚇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未料判決隔天,吳男就持刀法鼓山報復。
判決書指出,吳姓男子因不滿法鼓文理學院招生考試落榜,心生不滿,於去年2月5日上午9時許,在苗栗縣住處透過電子郵件向總統府投遞恐嚇訊息,內容寫道:「法鼓山除夕撞鐘我要去丟汽油彈」,還威脅「方丈釋果暉等人有保鑣,普通信眾可沒有啊」,警方追查鎖定吳男並逮捕送辦。
檢方調查發現,吳男因報考法鼓山所屬之法鼓文理學院未獲錄取,心生怨懟,對法鼓山懷有強烈不滿情緒。其在電子郵件中提及「除夕撞鐘」活動,意圖利用該活動聚集大量僧尼與信徒之際,丟擲汽油彈進行報復與傷害。檢方認為其行為足以引發社會恐慌,依恐嚇公眾罪將其提起公訴。
苗栗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期間,吳姓男子雖坦承犯行,卻向法院聲請精神鑑定,聲稱本案係依照已於2009年過世的聖嚴法師指示而為,並提出醫院診斷證明書作為佐證。
法官判斷,吳男所主張的待證事項,並非能透過科學方式進行精神鑑定來加以證明,且其提出的診斷證明僅為心臟疾病,並非與精神狀況相關的醫療資料。此外,吳男的父親也證稱,其子從未因精神問題就醫。簡易庭一審依恐嚇公眾罪判處吳男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吳男提起上訴,苗栗地院二審於7月30日改判2月徒刑,亦得易科罰金,判決確定,全案不得再上訴,全案定讞。
未料,吳男疑似對判決結果心生不滿,隔日竟持刀闖入台中法鼓山寶雲寺,挾持一名女員工,並當眾揚言要「揭發寺方不法」,還揮舞刀具作勢攻擊。市警六分局獲報,即出動大批警力應對,偵查隊長涂志宏趁吳男與檢察官通話之際,奪下他持握的刀械,並與其他警員合力將他制伏逮捕,吳男全案依妨害自由、恐嚇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經檢察官複訊後,法院裁准羈押。(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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