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台商設廠 宜避免將關稅稅率最低當唯一考量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日電)美國公布最新對等關稅稅率,會計業專家建議,企業應注意原產地證明合規性,避免遭課「轉運規避」高額關稅,並提醒台商應避免將關稅稅率最低做為選擇產品生產地的唯一或主要因素,而是要綜合考量當地基礎建設完整性、人才、生產良率,與設廠、取得必要營業執照所需時間。
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美東時間7月31日正式簽署行政命令,宣布針對特定貿易夥伴調整對等關稅稅率,稅率範圍從10%至41%不等,新稅率將自行政命令發布後第7天(即美東時間8月7日)凌晨12:01起正式生效。
其中台灣暫時性關稅為20%,KPMG安侯建業表示,台商南向投資較多的國家包含印度25%、越南20%、馬來西亞、菲律賓、印尼、泰國皆為19%。
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張智揚指出,川普行政命令特別強調,若美國海關(CBP)認定商品透過第三國「轉運」以規避關稅,將再額外課徵高達40%的關稅及相關罰款,且不得申請罰款減免。
張智揚說,CBP將每6個月公布涉嫌轉運的國家與設施名單,供政府採購、國安審查與企業盡職調查參考。這項條文顯示美國政府對於「轉運規避」行為的強硬立場,建議企業應特別注意供應鏈透明度與原產地證明的合規性,以避免被列入名單或遭受高額關稅。
勤業眾信稅務部會計師洪以文表示,除了關稅稅率之外,非關稅貿易措施亦是川普政府考量整體關稅政策以及關鍵產業在美製造政策的一環。常見的非關稅貿易措施包括進口配額、輸出入許可和其他非關稅貿易壁壘等。全球半導體供應鏈的組成方式亦可能因為關稅以及非關稅貿易措施而有更細緻的劃分,企業須更加留意相關政策發展及供應鏈盤點與溯源。
勤業眾信間接稅負責人洪于婷進一步指出,台灣、日本、韓國主要對美輸出的產品多在232條款範圍中,亦同屬半導體供應鏈主要國家,232條款稅率尚未公布,後續發展亦將可能牽動半導體供應鏈變動,特別是未與美國達成貿易協議的國家。值得注意的是,半導體供應鏈中許多關鍵生產要素並未涵蓋在232條款範圍,例如半導體生產過程使用的特殊化學品等,此類產品將受到對等關稅稅率影響。若不同產地適用關稅稅率有別,則可能影響產業布局。
資誠美國業務負責人蘇宥人分析,目前亞洲地區除了日本、韓國為15%外,其餘許多國家皆在20%上下,台灣企業決定製造基地的布局也必須留意這點。至於赴美製造的選擇,美國國會曾提出,目前由參議院審核中的台美「類」租稅協定方案,與這次關稅措施相比,潛在影響更為深刻,才是考慮投資美國的台灣企業必須關注的大議題。
蘇宥人指出,台灣企業在因應美國貿易關稅政策,應避免將關稅稅率最低做為選擇產品生產地的唯一或主要因素。依照各產業的供需狀況,以及買賣雙方議價能力,關稅稅率增加可能會影響台灣供應商的市占率和利潤率,但若單純只尋求關稅率低的國家,將會忽略在各國、地區設廠及營運的成本,基礎建設完整性、人才供需、生產良率等差異,以及在新的國家設廠、取得必要營業執照和許可所需花費的時間,最終節省的關稅效益不見得能抵銷這些直接和間接成本。(編輯:林興盟)11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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