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料首階段僅批數個穩定幣發行人牌照
金管局就8月1日起實施的穩定幣發行人監管制度,發布《持牌穩定幣發行人監管指引》及《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並鼓勵有意申請牌照的機構,於8月底前透過指定電郵聯繫金管局,讓金管局可傳達監管期望並適當提供反饋。
金管局指,發牌將是一個持續進行的過程,如個別機構認為已準備充分,並希望盡早獲得考慮,應於9月底前向金管局提交申請。
領牌需合規、具應用場景及可持續
金管局表示,發牌要求包括合規性、具體性和可持續性的三大範圍。合規性方面,要滿足監管要求,例如儲備資產的管理、贖回、風險管理、反洗錢,有管控風險意識和能力、有整全的合規計劃及足夠資源。亦因為會涉及跨境支付,需要同時遵守香港及其他地區的法規。
具體性方面,申請者需要提出實在的應用場景、切實可行的具體商業方案和落實計劃、周全穩妥的業務模式及運作安排。可持續性上,除了要有充足的技術和財政資源,機構的應用場景亦要具備可持續經營的前景。
穩定幣發行人亦要遵循反洗錢管控措施,包括在發行和贖回時進行客戶盡職審查;確定客戶錢包的擁有權或控制權、因應錢包的類型執行相應反洗錢措施;遵守財務行動特別組織(FATF) 頒布的「轉帳規則」;並採用科技方案,持續對客戶的穩定幣交易及相關的錢包地址進行篩查。
金管局專責小組在9月收到申請和審視收到的資料後,會按機構的成熟程度要求申請機構提供詳細資料和補充資料。之後專責小組會向金融管理專員提交建議的首階段發牌名單,由專員做最終發牌決定。最後金管局會公布首階段獲發牌照的穩定幣發行人。
金管局:初期走嚴走穩
金管局副總裁陳維民強調,首階段只會發出數個牌照,而且即使取得牌照,對公司短期盈利仍有不確定性,提醒投資者在消化市場「利好」消息時應保持冷靜和獨立思考。他亦表示,不希望牌照成為洗錢工具,亦不期望發牌起步時會有爆炸式增長,寧願走得穩,才有機會令香港數字資產市場穩步發展。
陳維民表示,牌照未設有期限,但金管局有權在機構運作不良時撤銷牌照。他預計最快要到明年初才能發出首個牌照,又指不在沙盒計劃中的機構亦不代表無法申請牌照,成功取決於申請時的準備。
金管局助理總裁(貨幣管理)何漢傑表示,考慮到穩定幣行業初起步,監管初期會先嚴走穩,然後按照實踐經驗再適度放鬆。他又指,金管局不會公布曾表達意願或提交申請的機構名單,亦會和首階段未獲發牌照而又有意繼續申請的機構保持適當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