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宜容哽咽認罪提3條件求緩刑 開完庭神隱「走密道躲媒體」害記者撲空
新北地院今(11日)開庭審理前勞發署北分署署長謝宜容涉貪案,被告謝宜容在庭上聲淚俱下認罪,坦言對不起國家栽培,其律師團提出3條件爭取緩刑,但檢方認為不該予以緩刑,全案將於9月18日宣判。謝宜容在庭訊結束後,為了躲避媒體未從法院正門離開,而是透過律師公會祕書協助,走公務通道離去,讓守候在外的媒體撲空。
謝宜容因涉嫌在擔任勞發署北分署署長期間,兩度洩密標案、圖利廠商,令涉嫌侵占價值2萬多元禮盒,遭新北地檢依洩密、《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用暨公有財物、圖利等罪嫌起訴。其餘6名被告則包含北分署人員、承作廠商負責人、出借投標資格的業者。
今日庭上所有被告都認罪,謝宜容也哽咽承認犯錯,會深切反省懺悔,自責沒照顧好部屬,對不起國家栽培她成為11職等文官,願為錯誤領導扛責,懇求法官輕判部屬與廠商。
謝宜容律師團則提出附加條件爭取緩刑,包含義務勞務60小時、接受5場法治教育、支付公庫50萬元。並替謝宜容辯護,稱她一心求好想改變北分署的形象逾越分際,沒意識到廠商與下屬在標案刻意迎合。
不過北分署人員律師打臉,強調其被告並非迎合上意,而是迫於謝宜容高壓威嚇的管理方式,所以不得不從;另一名北分署約聘雇員的律師也稱,謝宜容領導風格嚴厲,下屬只能配合。檢方則認為,謝宜容身為北分署署長,卻未能遵守法令,以致上行下效,不該給予緩刑。
謝宜容今日出庭為了閃躲媒體,特地提早1個多小時抵達法院,比法警還早到;庭訊結束後更直接神隱,讓早在一樓等候的記者們遲遲不見謝宜容人影,最後才竟發現她已從公務通道離去。
經新北地院查證,謝宜容在律師團陪同下,透過律師公會派駐在新北地院的祕書,持個人門禁卡替謝宜容等人打開法庭大樓連通道,前往行政大樓,再從行政大樓大門離開。新北地院表示,是否追究該祕書相關責任,將尊重台北律師公會決定。
★《鏡週刊》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加鏡LINE新聞不漏接
杜絕「謝宜容們」!立法院三讀 機關首長涉職場霸凌最高罰100萬
「我對不起大家」謝宜容涉貪痛哭20分鐘 當庭認罪求緩刑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