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擬修法防詐 建立金融業與VASP跨業照會機制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7日電)金融機構若發現疑似涉詐帳戶,可跟金融同業照會交流,不過目前尚無跨業交流。金管會今天表示,規劃研提詐防條例修正條文,建立異業照會機制,讓金融業可以跟虛擬資產業務(VASP)跨業照會,更精準掌握資訊,以利防詐。
立法院財委會今天考察國泰世華銀行與華南銀行阻詐機制與臨櫃關懷執行情形,包括金管會副主委陳彥良、金管會銀行局局長童政彰都親自出席。
童政彰今天報告金管會執行成果,持續透過5措施強化防詐。第1,督導金融機構配合警政署推動金融資料調閱暨聯防通報電子化平台,過去民眾報案後,透過傳真方式給銀行,再列為警示戶,會有一點時間落差,今年已改為透過聯防通報電子化平台。
童政彰說,目前36家本國銀行、中華郵政、9家電子支付、23家信用合作社都已加入電子化平台,另外29家外銀是以法人戶為主,不過訪查也發現有些詐團透過法人戶「虛設行號」,金管會也督導銀行公會7月16日召開加入平台說明會,督促外國銀行在台分行加入。
第2,滾動檢討聯防通報圈存時效,目前仍維持圈存48小時;第3,精進金融機構辦理聯防通報作業;第4,強化虛擬帳號服務管控。
第5,針對疑似涉詐帳戶(號)或交易照會機制進行精進。童政彰指出,透過金融業同業互相照會,可以更精準管控涉詐帳戶,現在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詐防條例)的照會機制沒涉及跨業,銀行只能跟銀行互相照會。
他解釋,未來VASP納管後也會扮演一定角色,銀行有金流、VASP有幣流資訊,因此也研提詐防條例第8條第2項的修正條文,未來金融業可以跟VASP業者跨業照會,即時掌握資訊。
童政彰會後受訪時表示,詐防條例已經規管VASP,只是還沒有跨業照會,未來隨著VASP專法上路、規管強度提高,有必要跟金融業有跨業照會機制。目前詐防條例已實施一段時間,行政院也在徵詢各部會意見,未來內政部研議修正詐防條例時,金管會也會提出修法需求。(編輯:黃國倫)11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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