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生球場侮辱國歌案有望僅判社服令 法官開恩?
香港大學生侮辱國歌案原訂昨天(13日)宣告判決,裁判官考量這名學生可能有悔意,決定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8月27日再進行宣判。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表示,如果這名學生最終僅被判處社服令,不是「法官開恩」,而是辯護律師「打感動」的成果。
侮辱國歌案尚未宣判 裁判官將索取社服令報告
世界盃足球賽外圍賽去年6月6日在香港大球場進行香港對伊朗的賽事,一名男大生穿著香港隊服在觀眾席加油,但在播放國歌時,轉身低頭,背對球場中央草地,被現場港警在賽場上的錄影監視發現。
法院指出,這名大學生在賽場播放伊朗國歌後,有肅立和鼓掌,但在播放中國國歌時才背對球場,認定有表達不滿或不屑的情況,有損國家象徵的尊嚴,裁定有罪。根據「國歌條例」,篡改中國國歌歌詞或曲譜,或以歪曲或貶損的方式奏唱國歌者,最高處3年監禁。
裁判法院原訂8月13日宣判刑度,辯方律師關文渭向裁判官林子康指出,被告沒有直接意圖侮辱國歌,且坦承自己的行為會令別人覺得他在侮辱國歌,已表達悔意,法庭需用「一籃子因素」去考量。關文渭也提到,被告品格正面,重犯機會接近零,希望法庭能替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讓他服務社會、服務國家。林子康最後決定索取社服令報告,押後至8月27日判刑。
本案裁判官與辯護律師 深具背景
台灣香港協會理事長桑普表示,這起案件已被定罪,怎麼判刑就看被告有沒有所謂「真誠的悔意」。他指出,裁判官林子康去年就曾審理一件侮辱國歌案,當時判處一名患有自閉症和過動症的21歲男子8個星期的刑期。
桑普:『(原音)這個男子就是當聽到國歌的時候,雙手掩住耳朵,唱起那個《孤星淚》裡面的《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這個是在「雨傘運動」的時候非常有名的一首歌曲,你是自己掩住耳朵唱這個歌詞,就說你是侮辱國歌,因為奏唱國歌的時候你就竟然坐下這樣做,然後就覺得說沒有真誠悔意,這個林子康裁判官就判了他8個禮拜的監禁。』
再度審理有關侮辱國歌的案件,林子康這次決定索取社服令報告,這名男大生有機會不被監禁,僅被判社服令。桑普強調,這可不是「法官開恩」,而是辯護律師關文渭掌握了觸動人心的「打感動」要訣。
桑普:『(原音)我覺得辯護律師關文渭是很厲害啦,但是你知道,在香港根本不是講辯護跟法律,他是很能夠了解現在國安案件怎麼審判,所以現在香港當律師,不是像很多人當律師一樣光講法律跟證據,都要講說要「打感動」,你想在國安法的框架底下,律師能做的是盡量把他能夠讓法官考慮的因素拉開,所以你看到關文渭講「一籃子因素」,就是非常多的因素嘛。』
桑普也提到,若就法官而言,法官也想在這些案件中判出「差別待遇」,以利分化。桑普:『(原音)其實共產黨要的是這套,共產黨不是說它所有東西都是判「死刑」,不是這樣子,如果我所有人判死刑,你就形成一個對立面,所有人都會跟我挑戰。』
僅判社福令仍會有前科 畢業難找工作
時事評論人林辰斌表示,在香港司法中常見押後判決,此案被告已認罪,在目前司法體制下希望獲得輕判,現階段看來,獲判社服令的機率不低。林辰斌:『(原音)如果是即時入監服刑,影響會很大;如果是社會服務令或罰款,影響就相對較小。』
桑普則說,最後若判處社服令,不代表香港榮光或言論自由「復活」了,無論如何,這名男大生已被判有罪,被認定「侮辱國歌」,而且就算只被判社服令,還是有案底、有前科了,無論未來在香港工作或到海外發展,都會受到影響。
桑普:『(原音)你有前科紀錄以後,肯定你找工作是非常大的問題,而且他名字都已經見報了,大家知道是誰了,對不對!沒有個資可言,完全都是知道他是誰,所以這個情況是讓他蒙受非常大的屈辱。我覺得並不是他社會服務令的問題,而是以後國安可能三不五時會去監聽他的電話,或就跟他去問話,甚至跟監他也有可能,基本上他在香港,我覺得是很辛苦了,現在你有前科紀錄在香港,尤其國安前科紀錄,哪一個雇主敢去請啊?』
他指出,香港國安法官現在非常浮濫的認定什麼叫侮辱意圖,再要辯方去證明自己有真誠悔意,看情況「開恩」,中共以前常講「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用這種心態處置這些被告人,完全不是法治社會該有的狀態,實在非常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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